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关于杨庆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武干字〔2020〕13号),经中共武定县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8月1日会议讨论,决定:
杨庆伟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晓雷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富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职务;
晏 健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自明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付光泽 任县公安局万松山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万松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建全 免去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贤达 任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七级职员),免去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八级职员)职务;
王显志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