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定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州政府工作安排,经武定县财政局汇总,武定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武定县部门(包括全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1个乡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武定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637万元,较上年增加111万元,增长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为730万元,较上年减少49万元,下降6.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134次,共计接待13014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7万元,较上年增加160万元,增长21.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4万元,较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1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万元,较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17.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4辆。
2019年武定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公务接待费因2019年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较2018年减少49万元;因新购置了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36万元;因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费大副增加,脱贫攻坚下村入户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较上年增加124万元。
武定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武定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武定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1526 |
1637 |
111 |
7.27%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779 |
730 |
-49 |
-6.29% |
3、公务用车费 |
747 |
907 |
160 |
21.42%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28 |
64 |
36 |
128%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19 |
843 |
124 |
17.25% |
附件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