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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狮山镇主要职能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维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3、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4、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严格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
5、认真贯彻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6、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根据区域、产业、资源特点以及农民种养习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新型组织,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
8、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9、加强教育、卫生、农业综合服务、财政、计划生育、村镇规划、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
10、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1、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2、负责狮山镇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4、加强狮山镇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紧紧围绕县委“一圈一园三县三基地”战略和“美丽狮山、幸福狮山、和谐狮山”的目标,深入实施“产业兴镇、开放活镇、生态美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战略,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5.76亿元,同比增长12%;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亿元,增长43.28%,支出1.24亿元,增长87.82%;完成非税收入96.38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88亿元;完成招商引资10.23亿元,占县下达任务数10.22亿元的100%,同比增长30%;全年完成工业销售值51.99亿元;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11.14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7673元和11105元。
(一)抓重点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11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976户3604人减贫的任务,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九大专项行动”,抓实脱贫质量,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基础促脱贫。整合扶贫资金7038.16万元,改善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其中:水利投入资金1158.16万元,建成工程69件,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电力投入资金2179.5万元,实现了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照明电;交通投入资金3700.5万元,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强保障助脱贫。投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97.88万元,实施危房改造1241户(其中,四类对象1036户,非四类对象844户),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安全稳固问题;建档立卡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人口报销住院费用5062.84万元,报销比例达92.8%。32种大病100%兜底救治。享受低保6340人次,发放低保金831.05万元,占比11.1%;发放养老补助金1864人251.55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338人户,发放慰问补助金10.0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87人次118.7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25人次230.08万元;适龄儿童青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发放营养餐补助1590人127.2万元,241人落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等补助资金78.05万元。强产业带脱贫。探索“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政府资金扶持,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投入500.47万元,发展麦岔花卉基地、乌龙构树种植、乐美吉祥养殖场;投入734.4万元建设16个村委会光伏扶贫电站;投入1094万元,实施九厂、乌龙、乐美、古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70万元,发展矣波、椅子甸、贺铭、羊旧、西和、姚铭、新村等7个村委会美人椒、工业大麻、蔬菜、山药、荷兰豆种植;投入12.5万元,开展就业扶贫技能培训,培训劳动力2500人次,实现转移就业率75.38%。补贴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及交通费补助共3.72万元。聘用534名贫困人口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岗和生态护林员,解决“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困境。发放产业扶贫小额贷款369户1603.5万元。强队伍推脱贫。32家上级单位和镇属各部门,共1131名帮扶干部,20支驻村工作队,21支镇级工作队,分别深入21个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发挥帮扶作用,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捐款15.68万元,爱心人士捐赠资金10.59万元,解决贫困家庭“四有”问题。
(二)抓产业强后劲,发展势头明显提升。围绕抓产业就是抓发展这个牛鼻子,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突出产业带动、项目拉动、品牌推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巩固传统产业。立足镇情,因地制宜,着力发展传统产业。完成5555亩烤烟种植任务,实现烟叶收入2150万元;完成粮食作物种植9.94万亩,经济作物种植5.57万亩。粮食产量3.04万吨,粮食单产305公斤/亩;出栏生猪8.96万头,肉牛4500头,山绵羊1.84万只,家禽89.94万羽,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畜牧业总产值3.38亿元。发展特色农业。立足区位优势,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发展花卉2230亩、蔬菜2万亩、中草药5280亩、工业大麻1270亩、食用菌30亩、奶牛养殖2000头,苹果、杏子、雪桃、雪梨、石榴、杨梅、板栗、核桃、樱桃、花椒等经济林果6.9万亩。助推工业产业。立足资源优势,引进企业投资,开发钛、铁、木纹石等为主的冶金矿产业,拉动地方经济,带动群众增收。创新旅游产业。立足旅游资源,以狮子山旅游为中心,提升大石房、马豆沟、山居等乡村特色旅游业,带动消费收入达4500万元。
(三)抓项目增投资,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以推动县城区项目建设为重点,全力做好县城南部客运站、元武路提升改造、中医院、建美建材城、乌东德移民搬迁、喜鹊窝温泉小镇、文旅小镇、中心街提升改造、菜园河污水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以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投资140万元实施羊旧村委会文化场所建设项目;投资140万元实施狮山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投资608万元实施狮高和九厂小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6万元实施铺西白沙彩票公益金项目;投资33.8万元实施铺西小石板沟“一事一议”项目。以引进招商引资项目为契机,全力推进九厂生物颗粒厂、珍特农业花卉、爱地农业、赞美农业等10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四)抓整改强治理,人居环境日益改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维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干净、整洁的美丽家园。农村卫生大幅提升。抓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难点,不断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打造吆鹰村委会、禄金村委会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点,经验做法在全镇推广学习,各村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环境卫生治理的有效措施,宣传发动群众自觉清理庭院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卫生,积极参与每周二公共区域卫生清理整治,认真落实保洁员日保洁制度,全镇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保持治理高压态势。加大“两违”建筑的整治力度,切实提升城市品位,依法拆除南街片区、狮山风景区等违章建筑3.2万平方米。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3件,巡查85次,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查处涉林违法案件64件,其中行政处罚 56件 ,刑事案件8件,核查森林疑似违法图斑109个。生态环境得到巩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527.3亩。实施更新造林国家补贴项目2934.5亩。组织矿山异地植被恢复925亩。管护天然林35万亩,落实天保护林员36人。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安装太阳能 300台,节能灶250眼。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9个地块,复垦耕地176.5亩。认真落实河长责任制,强化巡查督查,库塘、河道周边流域范围“四乱”整治成效明显。全镇库塘蓄水1602万立方,完成计划数的114.61%。服务程序更加规范。批准桉树更新采伐林木1.02万立方米,办理林权证568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6.75万亩。审批农村宅基地558宗,面积133.85亩,登记发证397宗,调处纠纷46件。完成地质灾害搬迁24户,兑付搬迁补助资金120万元。
(五)抓实事惠民生,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群众无小事,民生是大事”。始终把惠及民生事项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就业渠道更加广泛。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6900人次,转移就业26012人次,城镇新增就业5207人,再就业370人。完成创业贷款40户。完成社会化技师申报24名。教育事业均衡推进。投入资金294.6万万元,实施椅子甸小学、九厂小学改扩建项目。“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巩固率分别达99.9%、99.3%。中小学综合成绩名列全县前茅。健康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建成中彝医馆1个,组建45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43641人,履约率达98.76%,大病、慢性病患者100%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义诊活动23场次,免费体检3263人,门诊收治21.81万人次,收住院1343人次,减免费用967.74万元。民生保障更加广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4706人,参保率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1873人,参保率96%,发放养老保险金9918人1304.58万元。代缴特困人员城乡医疗保险148人32560元。发放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059户10794人低保金4355.34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达11.1%,发放58457人次农村低保金1248.78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247人次84.31万元;发放城乡居民临时救助968人,救助资金118.21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83人11.2万元。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1822人慰问金27.45万元。发放高龄补助2791人次84.31万元。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人补助金39.05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事业费459.29万元,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录入系统2219人,完成光荣牌悬挂2197块。发放30人火化补助13.07万元。兑现农村计生家庭“奖、优、免、补”和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失独家庭慰问金等2084人116.66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126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9.6万元,受益6264人次,发放轮椅10辆、手杖17副,培训残疾人120人次,新办残疾人证364本。纳入特困供养202人,发放供养金218.68万元。公共文化健康发展。加强群众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应急广播站点建设,成功举办春节、樱桃节、花山节、火把节、敬老节等文体活动和文艺汇演,积极参加县气排球比赛。开展6-12岁的儿童55人为期三周的美术、书法、舞蹈免费培训。完成狮山镇辖区101个应急广播站点建设工作,广播在线率保持在91%以上,居全县第一。社会事业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殡葬改革政策,迅速启动灵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为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全镇火化区推行“100%火化、100%入公墓安葬”提供坚强保障。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有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扎实推进。科技措施全面推广。妇儿工委工作得到加强。
(六)抓治理重安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以抓安全、促发展、保平安为目标,以指标控制为核心,以强化隐患整改为重点,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年开展企业安全检查149家(次),查出安全隐患421项,督促整改421项,整改率达100%。维护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马豆沟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加强各民族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投入96万元,实施铺西杨柳河新村美化亮化项目,投入162.72万元,实施乌龙洒普山、罗免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关注辖区特殊人群,特殊群体,重点人员,强化监督管理和服务。10个突出信访问题、11类重点群体、31名信访维稳重点人员、日日昌融资投资人员235人,重点缠访人员6人进行责任包保,重点时段敏感时间全镇信访工作实现“零”上访目标。全年共接待群众240批280余人次,共受理信访件115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2件,县级转办的信访件共59件,办结51件,镇级来信来访54件、办结48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全年受理矛盾纠纷311件,调处287件,调解成功率92%。办理法律援助13件。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推广“枫桥经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力推进依法治镇。狠抓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9人;打掉3个组织卖淫窝点,侦办3件组织卖淫刑事案件,移送起诉5人;查获赌博窝点4个,办理赌博类刑事案件4件,移送起诉9人,查处“黄赌毒”行政案件46件,行政拘留76人,罚款128人;依法责令存在异性陪侍的6家娱乐场所停业整顿3个月。破获普通刑事案件197件、刑事拘留92人、逮捕22人、移送起诉80人;查处治安案件895件、治安拘留145人、治安罚款549人,有效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98.55%,居全县第二。
(七)抓作风求实效,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六个相统一”要求,扎实推进“五个一批”、“五个年”工作和“十个ー”警示教育,着力推动“四个自我”良性循环,以扎实的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现、向基层延伸,为决胜脱贫攻坚、推动狮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修订狮山镇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2件,面商率100%。民主法制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廉政建设落细落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继续落实公车改革,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征地拆迁、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村(社区)三资管理。
同时,我们统筹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政务公开、村务监督、统计、防震减灾、兵役征集、双拥创新等工作,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文化站、新农合办、规划所及农林水9个机构。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武定县狮山镇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人大行政2人、政府行政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9人、党委行政7人、文化站事业3人、新农合办事业3人、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社团事业1人、规划所行政2人事业4人、农林水事业4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12,56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90.13万元,占总收入的99.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56%。与上年8765.99万元对比增加3794.29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分析正常增资及工资性晋级、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中特定事项支出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4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83万元,占总支出的20.77%;项目支出9,777.94万元,占总支出的79.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7820.13万元对比增加4521.64万元,增57.8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支出数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狮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3.83万元。与上年2304.02万元对比减少259.81万元,减少11.28%,主要原因分析民政定补人员补助调整到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2%。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费、印刷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狮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77.94万元。与上年5516.11万元对比增加4261.83万元,增长77.26%,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上年7718.47万元对比增加4408.31万元,增长57.1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8%。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专项业务支出;
2.教育(类)支出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狮山镇贺铭小学购置教学电脑设备资金补助。
3.科学技术(类)支出80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狮山镇2019年度上海对口支援武定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800万元,云烟生产持持资金5.11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和2019年度农村文化活动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保险费、民政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13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保险等缴费、新农合办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转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17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转支出、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6,23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5%。主要用于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兽医站、农经站、林业站、水管站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及扶贫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2,63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10.00万元、省级地质灾害切块经费15.00万元、地质灾害州级配套专项经费9.91万元、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9.00万元、县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资金专项经费支出2.4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8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9万元,完成预算的8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预算的71.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导致公务用车运行中的汽油款及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长,中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56万元,下降3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07万元,下降53.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6万元,占48.22%;公务接待费支出18.53万元,占5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狮山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等公务活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398批次及3085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75万元,与上年110.27万元对比增加90.48万元,增长82.05%。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狮山镇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经费和拆临拆危工作经费增加投入、相关工作任务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加、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狮山镇资产总额8069.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07.39万元,固定资产2162.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0.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62.4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12.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069.72 |
5907.39 |
2162.33 |
2008.81 |
15.06 |
0 |
138.46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定县狮山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武定县狮山镇2019年资产总额8069.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07.39万元,固定资产2162.3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0.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62.4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12.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2018年固定资产会计账没有计提折旧,取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值。从2019年开始补提以前年度折旧,所以2019年固定资产取数是净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