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000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武定县负责综合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负责武定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侵占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实施监察,行使行政处罚权。同时行使城区范围内户外销售摊点、庆典活动、户外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临时占用公共用地(彩虹门、条幅悬挂、道旗设置等审批)等的行政审批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管理情况。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在县委四班子联席会、政府班子碰头会上书记、县长有针对性的布置城市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个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加强对城区64条街道108块路名牌的管理,道路名牌统一规范、干净整洁。道路上的井(箱)盖、雨箅保持完好,排水系统通畅。上半年对整个城区的窨井盖进行摸底排查,城区共有窨井盖657只,维护4次,照明设施完好 ,更换55W大螺旋节能灯178盏,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6﹪以上。
(3)市容市貌管理情况。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定期对各单位和经营户履行“门前五包”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切实改善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345个,车辆停放有序。清理占道经营行为,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075个多。推进小广告治理模式,管好城区设置的43块户外广告粘贴栏。
(4)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将城区89.88万平方米的街道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道路做到全天候保洁,路面干净整洁。实行县领导包街、部门包路段监督、清扫保洁制度。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实行全天免费开发,每个公厕安排一名保洁人员维护保洁。
(5)交通秩序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持续组织开展县城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先后抽调城管、工商、交通运政、公安民警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6起、处罚103人、警告56人,查处违章停车73辆。下发整改通知书341份,通过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县城重点交通违法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集中整治行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6)园林绿化管理情况。加强狮山大道、中新街等主要路段的绿化管理,对损坏、枯死、缺损的树苗及时进行补植、补栽,保障园林绿化效果,切实提高城区道路景点绿化的管护质量。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提升了武定县城的城市品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5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城乡环卫13人,城管执法16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67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2.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4.37万元,增加212.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项目增加,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其他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支付前期中小企业欠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63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69万元,占总支出的34.03%;项目支出1,077.47万元,占总支出的65.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0.65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782.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区路灯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公厕项目经费的增加,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以及用于偿还前期所欠中小企业欠款(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今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列入县级专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7.4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82.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区路灯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公厕项目经费的增加,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列入县级专项支出,以及用于偿还前期所欠中小企业欠款(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把县城建成交通秩序井然、市场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管理工作规范、美化亮化怡然,市民文明礼貌的宜居城市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县城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大为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武定县负责综合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负责武定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侵占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实施监察,行使行政处罚权。同时行使城区范围内户外销售摊点、庆典活动、户外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临时占用公共用地(彩虹门、条幅悬挂、道旗设置等审批)等的行政审批权,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1、加强对城区42条街道108块路名牌的管理,道路名牌统一规范、干净整洁。
2、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城区道路窨井盖进行常态化管理,采用工作时间排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全年更换了18个城市道路窨井盖,投入经费0.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整个城区窨井盖的安全运行。
3、组织相关人员对整个城区的道路路灯进行摸底普查,每周组织路灯技术管理员对整个城区的路灯和控制柜安全检查2次,确保亮灯率。
4、整合各部门资源人力,加强对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实段和主要交通节点人流、车流较为集中的路段进行交通疏导。强化对城区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教育管理,避免和减少交通堵塞,有效改善了交通环境。
5、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安、城管、住建、环保、食药监、工商、运政、文体广电旅游、狮山镇等部门联合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实行分片区、分地段,定人、定责、定时和疏堵结合等方式,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150多个,城区乱摆乱放、乱吊挂、晾晒、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的各类广告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拆除有碍市容的大型户外广告牌,推进临街商铺门头招牌美化亮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51%。与上年对比增加444.70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区路灯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公厕项目经费的增加,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列入县级专项支出,以及用于偿还前期所欠中小企业欠款(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财政对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费69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65万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2.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35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0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6%。主要用于城管执法365.44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28万元,城乡环境卫生687.0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4万元,下降4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2万元,下降4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57.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万元,占95.84%;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和城乡环卫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路灯建设、城市保洁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856.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2.25万元,固定资产334.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3835.1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0万元,增加0.57%,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1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1.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37.8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3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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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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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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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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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856.80 |
3522.25 |
334.42 |
199.26 |
128.18 |
6.98 |
0.1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