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025025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5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401000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秩序的职责。(二)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乡镇的报批。(四)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贯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五)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六)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七)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县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九)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加强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棚户区改造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十)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十一) 组织开展省政府机关疏散地域规划建设;做好省政府机关疏散基地建设,有序接收安置疏散人员,协助提供生活、工作保障。(十二)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促危房改造,实现全面清零。助力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2019年4类重点对象8186户、非4类重点对象5309户的C、D级危房改造,实现农村危房清零。

(二)推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抓棚改促开发,棚改一期100%签约,拆除房屋9.85万㎡;二期签约率99.2%,原农业局住宿小区、北门坡片区地块26.08亩竞拍成功、有序开发。推项目补短板,启动“美丽县城”建设;亚行项目年内完工;西和公园人工湖建设完成;开展厕所革命,新建6座城市公厕;抓紧推进元武路、永武高速公路联络线、环城西路、镇中路、中新街提升改造等项目,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三)强行业管理,市场稳定发展。完成房地产投资4.15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4.8875万㎡;房地产业从业人员835人、增速33.39%;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增速36.39%;大力促进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全力支持并帮扶企业加快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7054亿元,增速24.4%。

(四)履住建职责,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召开业务培训、线索研判、工作推进等会议16场次,办理移交线索9条。办结信访件47件,回复12345政府热线27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96件。

(五)抓党建核心,发挥堡垒作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工作基础,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共讲党课15堂;压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推向深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收入合计1,1083.5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收入2129.1万元,增加原因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1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94万元,占总支出的5.2%;项目支出12,998.4万元,占总支出的9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合计1625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45.3万元,减幅19%,减少原因是2019年因财政困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依靠融资解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018年度基本支出64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38.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49.41万元,奖金支出10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5.6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8.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4.7万元,退休费13.65万元、遗属补助0.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其中办公费支出15.13万元、印刷费支出4.9万元、手续费支出0.05万元、水电费支出1.5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10.18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劳务费2.7万元、工会经费5.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8.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危房改造、棚改等工作的经费支出12,998.4万元。2018年支出合计15613.91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支出2615.51万元,减幅17%。减少原因是2019年因财政困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依靠融资解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3.8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因财政困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依靠融资解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4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1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4.城乡社区(类)支出3,48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24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6、住房保障(类)支出2,38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上级调研、检查较多,加上因物价上涨,接待支出增加,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与乡村公厕建设,下村时间增加,公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33万元,增长9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3万元,增长2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9万元,增长2,550.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原因是2019年上级调研、检查较多,加上因物价上涨,接待支出增加,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与乡村公厕建设,下村时间增加,公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占61.37%;公务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占38.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9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82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2.67万元,固定资产221.9万元,在建工程165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5037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增加57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285.5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503.72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增加5037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是会计制度改革,由我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城市公厕)列入账务核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民生优先,攻坚彩棚改危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提升人防水平。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19年新建6座城市公厕,2019年实施4类重点对象8186户、非4类重点对象5309户的C、D级危房改造,实现农村危房清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401111



2019年住建局决算公开20201016050921969.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