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358601000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主要承担全县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真证、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申报、认定、各种基金预算、决算报表编制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657人,完成州级任务数8500人的101.85%。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能力稳步提高。截至2019年11月底,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5661.57万元,累计支出6765.53万元;共收缴工伤保险费550.72万元,累计支出498.45万元;共收缴生育保险费336.46万元,累计支出288.9万元;共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387.38万元,累计支出10063.4万元;共收缴职业年金费2283.13万元,累计支出72.77万元;共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599.3万元,累计发放35912人的养老保险4557.3万元,其中: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费14636人1658.25万元,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614.74万元。3、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清欠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共收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年欠费459.39万元;工伤保险历年欠费32.88万元;生育保险历年欠费24.81万元。4、各类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有序开展。5、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细做实。2019年春节期间,共慰问80岁以上企业退休托管人员、病残或特困企业退休人员77人,合计发放慰问金23100元。2019年“敬老节”期间,依托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狮山镇七大社区开展了七场座谈会和系列文体活动,共走访慰问了80岁以上高龄和特困、独居、孤寡的企业退休人员158人,共发放慰问金47400元和活动经费41200元。6、全年其它任务如期圆满完成。如:完成了2018年度所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录入、上架管理工作;完成了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工作,以及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完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清算工作,共涉及306人。清算后,每月人均增加371元,全县每月实际应发养老金比预发数平均增加11.1万元,共计补发245.77万元,已于2019年春节前补发到位;完成2019年1至7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纪实工作,共涉及86人;按时完成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和足额发放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的筛查比对,严格执行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100%足额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政策;同时,贯彻执行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的政策,累计发放1425.86万元;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信息筛查比对,做好人员标识,建立台账,完成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共为符合条件的20757名贫困人口(含6054名低保对象、13名特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207.5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983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19.6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286名五保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2.8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83名小宗教群众代缴养老保险4.83万元。
完成了临时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办理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4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19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6.13万元,增幅1.7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调入4名工作人员;2、2019年复合供养的离休人员遗属增加;3、2019年在编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及遗属工资待遇提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45万元,占总支出的98.57%;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9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6.13万元,增幅1.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调入4名工作人员;2、2018年复合供养的离休人员遗属增加3人;3、2019年在编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及遗属工资待遇提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9万元 ,增幅2.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调入4名工作人员;2、2018年复合供养的离休人员遗属增加3人;3、2019年在编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及遗属工资待遇提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0.21万元,减幅4.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补助和就业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对比增加6.13万元 ,增幅1.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调入4名工作人员;2、2019年复合供养的离休人员遗属增加;3、2019年在编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及遗属工资待遇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离休人员和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吴绍人生活补助、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包含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包含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5.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积极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的政策。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5.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25.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继续积极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的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会议及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3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2万元,固定资产10.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8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8.96 |
28.92 |
10.04 |
|
|
|
10.0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项目预期指标。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预算执行尚有欠缺,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学习政策业务,提前谋划,根据政策和经济形势准确把握项目资金预算量,科学规划预算执行,高效管理资金,确保项目高效运行,科学高效地完成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项目。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5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