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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援助。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老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建议及县内药品生产扶持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的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武定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老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管理、指导武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服务管理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全县把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大局,紧紧围绕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惠民便民政策,贫困人口看病就医享受到真正地实惠和便利。一是贫困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达90%以上,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等28种疾病门诊费用报销比达到80%。二是贫困群众就医更加便捷,18家医院坚持“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内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四重保障”在医院报账、县外就医的回县内报销均在医保部门服务窗口完成 “一站式”结算,是全州最先全面实现真正意义的“一站式”服务的县。三是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有序推进。全县32种大病贫困患者救治率达93.47%,重病患者救治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9.42%,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精患者服务率分别达97.08%、98.34%、96.25%、92.15%。四是县乡村医疗机构达标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创建通过省级验收,11个乡镇卫生院人才、设备及床位配置均达到标准要求,115个行政村卫生室实现每村2名以上村医,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村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健全医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医院运行新机制,巩固公立医院破除以药养医改革成果,2019年、2019年先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推行DRGs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争取各级财政医改补助、提质达标建设及能力提升资金1400余万元。四是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及绩效考核分配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自主经营地位和用人自主权,县人民医院自2015年聘请北京同合志诚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医院绩效改革与文化建设指导。今年,我县实施《武定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奖励基金提取比例。五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报销政策,推进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52 %,实施县乡对口支援,规范转诊转院,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3.补齐发展短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得以显著提升。县乡投资1000余万元完成村卫生室建设46个,建成县疾控中心综合大楼,推进县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县人民医院与上级三甲医院建成肝胆外科、普外科、妇产科三个专家工作站,三个重点专科及胸痛、卒中“五个”中心建设成效明显,溶栓再通率、抢救成功率大幅提高;新技术运用和新项目不断加强与开展,介入中心、康复科新学科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人次、服务质量大幅增加,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创建成果不断巩固。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11个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及高桥、东坡、发窝中心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及心脑血管救治站项目工作有序推进。各民营医院特色显现,发展有序。
4.抓实全民健康提升工程。一是全面落实“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民生实事,目前,全县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为1.8‰、4.2‰。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45.1%、45.18%,妇女常见病筛查覆盖率75.02%,适龄儿童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儿童营养包、儿童眼保健和地贫项目有序推进,发放营养包2192人,覆盖率达62.24%,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二是不断增强疾病防控能力,传染病疫情保持平稳态势,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46.53/10万。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0.79%,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体检率分别达76.51%、78.83%,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2.84%。三是加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组织第四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在电视台开设健康武定专栏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围绕“全民健身日”,组织举办广播体操培训及系列展演活动,全县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和落实工间操制度。四是做好人口信息监测及计划生育家庭惠民关怀工作,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2‰,出生性别比为98。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特别扶助惠民政策8446人次352.9万元。五是推进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制定了武定县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县正常生产的32家有职业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25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六是理顺老龄健康职责任务,审核发放2019年高龄老人补助4497人258.635万元,完成2019年度政府为老年特殊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人数调查、敬老月走访慰问及系列宣传活动。七是完善武定县地震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做好物资储备。开展省级病媒生物先进城区创建及30个卫生村创建。
5.坚决打好防艾人民战争。紧扣艾滋病防治“3个90%”工作目标,开展好各项工作,全县艾滋病检测占常住人口的35.36%,新发感染者和病人36人,发现率达85.3%;累计现存活感染者和病人301人,在治278人,治疗比例达92.4%,治疗有效率为98.1%;当年新增抗病毒治疗32人。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保持为零,建成村级HIV快速检测点20个,实施社会组织参与防艾项目国家级1个,新申报成功省级1个。全县宾馆、旅社安全套摆放率达100%,我县艾滋病疫情控制在全州中度流行水平。
6.不断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按照《武定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武定中医院二级甲等创评,全县建有县乡中彝医馆12个,中彝医妇幼康复中心1个,县人民医院入驻中国楚雄彝医药康养示范园开展诊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彝医医疗机构,武定中医院综合功能建设获得省、州认可,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大同医院、五洲微创医院开设中医针灸推拿科,有4所个体中医诊所,100%的乡镇卫生院及95%的村卫生室能够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彝医药服务,群众享有中医药覆盖面逐步扩大,中医“治未病”及参与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成立武定县重点产业推进和“四种经济”暨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工作领导小组,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进组在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武定大同养老服务中心能按需求分档次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启了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
7.多举措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通过招引增加人才总量。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3人,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2人,订单定向安置7人,全科特岗医生安置2人。二是通过进修学习、继续教育、住院规培等提高现有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各级选派业务骨干42人到省级三甲医院进修,通过沪滇合作项目选派14人到上海培训进修;在职学历提升本科86人、专科71人、中专22人;完成166名村医分期培训,重点培养中彝医药临床人才。三是落实好各级关爱措施,激发活力。解决历年离岗村医问题,县级落实配套资金219.83万元兑现419名离岗村医一次性生活补助。县委、县政府评选表彰“十佳医生”一批,李正勇入选楚雄州首批“彝 乡名医”人选,选派2名村医分别到上海和北京疗养。
8.对外交流合作取得实效。争取上海、971医院及省、州上级医院23名专家派驻帮扶支持,省医疗扶贫基金会、971医院等社会各界给予资金、药品及设备无偿捐赠170余万元,帮扶购置设备212台次,节省资金1133万元。
9.全面开展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大力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全面完成 “双随机”任务,查处“黑诊所”7家,取缔“游医摊点”12个,查处非法医疗美容1家,对辖区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公共场所监督检查1313户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10.持续加强党建、行风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纵深发展。积极培树“两新”党建示范先进典型,持续抓好6个下属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武定县卫生健康局
2.武定县狮山镇卫生院
3.武定县高桥中心卫生院
4.武定县猫街镇卫生院
5.武定县插甸镇卫生院
6.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
7.武定县环州乡卫生院
8.武定县发窝中心卫生院
9.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
10.武定县田心乡卫生院
11.武定县万德镇卫生院
12.武定县己衣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9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5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2.86万元,占总收入的64.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042.89万元,占总收入的34.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0.62万元,占总收入的1.27%。
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收入11856.36万元,2018年总收入16070.18万元,减少了4213.82万元,同比减少26.22%;2019年财政拨款7662.86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11857.52万元,减少了4194.66万元,同比减少35.38%;2019年事业收入4042.89万元,2018年事业收入4168.5万元,减少了125.61万元,同比减少3.01%;2019年其他收入150.62万元,2018年其他收入44.15万元,增加106.47万元,同比增加241.1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018年新增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武定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2019年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后,调整核算方式,以前年度在往来款核算的款项纳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2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48万元,占总支出的67.14%;项目支出4,048.58万元,占总支出的32.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支出12321.06万元,2018年总支出10753.33万元,增加了1567.73万元,同比增加14.58%;2019年基本支出8272.48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8113.43万元,增加了159.05万元,同比增加1.96%;2019年项目支出4048.58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2639.91万元,增加了1408.67万元,增加了53.3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初预算经费增加,乡镇卫生院药品、卫生材料成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2.48万元。比2018年8113.43万元,增加15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初预算经费增加,乡镇卫生院药品、卫生材料成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44%。其中:乡镇卫生院药品、卫生材料支出占比高达33.96%。
具体开支情况:
1、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45.31万元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51.83万元
3、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86万元
4、2100101 行政运行支出433.93万元
5、2100302 乡镇卫生院支出 6677.24万元
6、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2.92万元
7、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49万元
8、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4.13万元
9、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 243.7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8.58万元。比2018年支出2639.91万元,增加了1408.67万元,同比增加了53.36%;增加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18年武定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在2019年实现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105.53万元
2、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8万元;
3、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0.84万元;
4、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841.84万元;
5、2100203:乡镇卫生院支出597.03万元
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9.1万元;
7、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35.91万元;
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3.58万元;
9、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33.33元;
1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53.91元;
11、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4.07元;
12、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00.58万元
13、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5.09万元;
14、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9.34万元。
1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89%。与上年支出6859.64万元相比,增加1505.06万元,同比增加21.94%,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武定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在2019年正式开工,实现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39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实施基本药物补助、计划生育事务、武定县中医医院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4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重,公务用车次数增加,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支出决算数26.7万元增加6.02万元,增长2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2万元,增长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2.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狮山镇卫生院、环州卫生院各新增救护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重,卫健局公务用车次数增加,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2万元,占80.1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占19.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2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卫健局公务用车,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移民搬迁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5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2万元对比,增加了8.1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移民搬迁工作任务重,下乡开展工作频繁,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含11所乡镇卫生院)资产总额15570.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69.03万元,固定资产4005.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86.21万元,无形资产10.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7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09.1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6.5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4.4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38.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98.89平方米,账面原值107.1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570.76 |
10869.03 |
4005.48 |
2943.33 |
92.57 |
|
969.58 |
|
686.21 |
10.04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7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3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