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完成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抓好“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提高心脑血管疾病救治能力和转诊转院规范。完成心脑血管抢救室,观察室的改造,购置添加多功能抢救床、肺功能检测仪、输液泵、洗胃机、心电图机、抢救车、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仪、血氧仪、心肌酶测定仪、DR等医疗设备,有效提升我院的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三个一批”服务工作,慢病签约服务一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成建档立卡,做到能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大病集中救治一批,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报销比例达90%,切实减轻医药费用。严格落实“三个一”工程,扎实做好乡村卫生室建设,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乡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土地,投入66万元,完成所所卡、以哧叨、东甸卫生室建设,并投入使用。政府投入5万元资金,完善庄房卫生室挡墙、护栏、卫生间建设,使庄房卫生室达不到安全卫生室的情况得到及时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3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47万元,占总收入的71.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78.75万元,占总收入的27.9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45万元,占总收入的0.7%。与上年对比增加4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58.97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0.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67万元,原因是2018年将历年新农合结余资金转业务收入,导致2018年业务收入大于2019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2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04万元,占总支出的73.1%;项目支出16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79万元,原因是2019年各专项资金收入增加,项目稳步推进,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55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2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51.79万元,原因是2019年各专项资金收入增加,项目稳步推进,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增加4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增加4.9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增加6.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6.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1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304.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7.6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5万元,基药补助支出21.9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2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6.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34.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17万元,固定资产335.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9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6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