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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026010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20〕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落实工作,切实维护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以下简称“三防”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二、目的意义

全力筑好校园安全防线,全力以赴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断提升维护校园安全能力水平,确保2022年底前,武定县校园“三防”建设全面达标,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平安、稳定、和谐。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校园“三防”建设达标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校(园)长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三防”建设达标工作,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不断提升维护校园安全能力水平,确保2022年底前,校园“三防”建设全面达标。

(二) 进一步加强人防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学校安全保卫力量

1.深化公安民警主导,协辅警、保卫人员、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2020年底前,全县校园“护学岗”设置率要达到100%。

2.根据在校师生人数、门岗数、学生寄宿、周边治安等情况,严格按照以下标准配备专职保安员:非寄宿制学校师生总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1000人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生少于300人的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寄宿生超过300人的,每增加3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涉及多校区的学校要以校区为单位,根据上述标准独立配备专职保安员。配备的专职保安员要做到持资格证上岗,接受属地公安机关指导、管理、培训。2021年底前,全县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要达到100%。

(三)进一步加强物防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在校园建设规划、选址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保证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对既有校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限期完成加固改造等整治工作,确保校舍安全稳固、满足防灾功能要求。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并设置防爬设施,实行校园封闭化管理。2022年底前,全县校园封闭化管理率要达到100%。

3.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公安机关要根据校园及周边区域的治安、交通状况,在校园门口设置相应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隔设施等;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协同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4.校园警务室、门岗值班室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盾牌、防刺背心、橡胶警棍、安全钢叉等基本防卫器械。

(四)进一步加强技防建设,以智慧安防构建校园安全联防联动机制

1.在校园警务室、学生宿舍楼值班室等部位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在校园出入口建立来访人员登记查验信息系统,在校园门口及校内公共区域、人员密集点、体育场制高点、食堂、财务室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装置,做到重要部位全覆盖、无死角。

2.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要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体育部门联网,实现联动管理、及时响应。2021年底前,全县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

3.公安机关要在校园外一定区域内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实现远程巡检、防控预警等功能,有效预防、化解各类风险。教育体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建立校园及周边视频安全监控共建、共管、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保障

1.县财政局要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等,将校园安全防范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整合资源统筹实施。

2.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公办学校将安全防范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校园“三防”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3.民办学校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所需经费,按照标准和要求完成“三防”建设任务。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督导督办工作机制

将校园“三防”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对不能如期达标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对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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