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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10402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0〕3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赵强委员:

你在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和合理规划市政基础设施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家、省、州(市)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县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符合国家政策。我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总户数3845户(其中2017年2248户、2018年1597户),改造面积542697平方米,采用纯货币化安置,项目总投资 23.8亿元。2017年3月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州人民政府作为棚改项目购买主体,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将全州十县市的棚改项目打捆包装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武定县棚改项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8.71亿元,国开证券资金5.09亿元。2017年9月,县城投公司与楚雄州城投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协议签订使用棚改转贷资金23.8亿元。

我县于2017年8月、2018年3月 分两期启动棚改项目。棚改一期实现100%签约率,棚改二期签约率实现99.2%签约率,一期二期应兑付21.55亿元补偿资金,已兑付16.91亿元,未兑付4.63亿元。2018年10月基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考虑,财政部门在录入债务系统时,棚改项目仅录入16.1亿元,导致原签订的项目融资资金23.8亿元无法足额提取使用。由于未全部兑付补偿资金,部分群众的房屋尚未腾空交付,截至目前棚改一期一期已拆除房屋建筑面积9.85万平方米,完成拆迁工程量的90%,腾空土地123.18亩;二期北街片区房屋拆除尚未开始。

下一步我们一是严格落实管理。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不忘修缮老旧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二是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及投入力度。明确管理职能职责,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三是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实施。四是加大武定县城市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五是加大招商力度,为建设美丽武定共同努力。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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