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329006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5日 发文字号:便签〔2021〕78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武定县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保持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定经济运行的支撑、拉动作用,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认定依据

(一)考核对象:《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武定县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和立项督查方案〉的通知》(〔2021〕—4号)下达考核任务的32家县级部门和11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认定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考核责任单位组织报送项目(含指导企业组织项目入库)完成投资量,并经统计部门认定数据为依据。采用分割协议等方式完成考核任务的不予认定。跨州市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量省州统计部门返还后,经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确定,分配给承担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评分办法

考核采用非实地考核,考核方式实行加分制与扣分制相结合,季度考核加分分值为10分,年度考核加分分值为20分。完成季度考核任务比例60%(含)以上,以及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比例90%(含)以上的实行加分制;完成季度考核任务比例60%以下,以及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比例90%以下的实行扣分制。季度和年度考核扣分分值最多分别为10分、20分。若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加(扣)分分值发生变化的,以县“大比拼”办正式通知为准。

(一)加分制考核

考核任务数完成分值占比为75%,投资项目入库分值占比为25%。

1季度、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县统计局季度、年终公布的数据为准。季度考核加分计算方式:考核加分=(设定分值×实际完成数÷季度时序进度任务数)×系数≤(设定分值×1.3);年度考核加分计算方式:考核加分=(设定分值×实际完成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数)×系数≤(设定分值×1.2)。系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数在1亿元以下的系数为1,考核目标任务数在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之间的系数为1.05,考核目标任务数在3亿元(含3亿元)至5亿元之间的系数为1.1,考核目标任务数在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之间的系数为1.2,考核目标任务数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系数为1.3。

2投资项目入库情况考核

投资项目入库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考核设定分值×25%,跨州市重大项目不纳入投资项目入库考核。

成功入库(含指导督促企业,下同)1个投资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5分,成功入库1个投资5亿元(含)至10亿元之间项目得4分,成功入库1个投资3亿元(含)至5亿元之间项目得3分,成功入库1个投资1亿元(含)至3亿元之间项目得2.5分,成功入库1个投资5000万元(含)至1亿元项目得1.5分,成功入库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得1分。

未下达投资考核任务的县级部门,成功入库(含指导督促企业)投资项目的,按照投资实物工作量参照下达考核任务部门的标准给予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设定分值。

(二)扣分制考核

1.季度扣分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时序进度目标任务50%(含)至60%的扣1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时序进度目标任务40%(含)至50%的扣2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时序进度目标任务30%(含)至40%的扣3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时序进度目标任务20%(含)至30%的扣4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时序进度20%以下的扣5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时序进度目标任务为0的扣除10分。

2.年度扣分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80%(含)至90%的扣1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70%(含)至80%的扣3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60%(含)至70%的扣5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50%(含)至60%的扣7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40%(含)至50%的扣9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30%(含)至40%的扣11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20%(含)至30%的扣13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10%(含)至20%的扣15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10%以下的扣17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为0的扣除20分。

三、保障机制

(一)奖惩机制

1奖励机制。完成全年考核目标任务的单位,安排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时予以重点保障。

2惩处机制。没有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任务的单位,在项目前期费争取和县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上给予扣减。同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二)督查机制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督促检查由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采取重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资项目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协调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有序推进。

(三)通报机制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严格执行定期通报制度,县发展改革局汇总各考核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由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按季度或不定期进行通报。

四、项目和报表报送要求

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楚雄州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报送投资项目入库,严禁虚报、漏报和迟报,依法依规做好投资统计项目入库和出数工作,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解读《武定县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