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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726008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6日

解读《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武定县2006年开展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原来诸多制约林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和完善。根据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定出台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分必要。出台该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依法改革的具体体现,对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推动我县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增加农民林业收入、保障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楚雄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林草局起草《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请县委深改委、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决定部署,基本上与《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20〕22号)保持一致,对集体林地林木流转体系和林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作了具体化。

《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从落实生产经营权、健全完善流转体系、完善采伐制度、改革经营方式、深化融资改革、推进科技和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具体如下:

(一)通过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有权依法发包集体林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有权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使用林地进行监督,并采取措施防止毁损林地、非法买卖、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行为。二是林地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三是在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保持公益林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对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进行调整完善,可以合理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养殖和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二)健全完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体系,创新林权流转方式,规范林权流转管理。一是完善县级林权不动产登记管理服务窗口信息发布、资源核查、资产评估、林权交易、林权抵押、科技指导、政策和法律咨询等职能,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交易服务,把林权交易平台要延伸到乡镇,尽力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透明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市场,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三是明确集体林地林木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流转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才能进行交易流转,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

(三)推进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林地使用机制。将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应用延伸到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逐步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发证。将农村居民申请的自用材采伐(采伐类型为其他采伐)、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采伐、采伐类型为主伐和抚育采伐的人工商品林采伐的审批权限不下放到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环境,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办法,扶持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庄园林场。有序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促进森林资源和生产经营环节向种植能手集中,向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经营发展,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优化经营管理方式,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围绕林下经济、苗木产业、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木本油料、速生丰产林、核桃、板栗、花椒等特色产业,引入企业、合作社、林业大户承担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理顺投资、管护、受益关系,落实谁种谁有谁受益,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幅增加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的比例,建成一批林业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带动广大农民参与到林产业发展中,实现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目标。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林农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 度大、带动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对林业省级龙头企业,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优先给予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建设用地和技术支持。

(五)确保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大力支持林业信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社会资本参与比例,积极推广科技项目,合理开发森林资源。完善造林、抚育、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对林下经济发展、种质资源保护、珍贵树种、速生丰产林、用材林培育给予补助。完善公益林补偿制度,坚持哪级划定公益林哪级财政给予补助,县乡级公益林补偿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偿标准参照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加大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林业经济组织信用贷款等信贷支持力度。丰富发展林业产业的信贷品种,拓宽抵押贷款业务范围。

(六)通过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提高林业管理服务水平。搭建林业信息惠农服务通道,推进“数字林业”建设,提升林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在资源监管、营造林、林业科技推广、灾害监控与应急等方面实现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便捷化。加强全县林业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全县林业资源、林权宗地、产业发展、市场信息、科技信息、涉林企业、防灾减灾信息数据库,加强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拓展信息服务功能,完善林业信息发布制度,提供社会化信息服务。

原文: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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