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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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901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林复〔2021〕8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龙生存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废弃矿区及到期矿区恢复植被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接到县政府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建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分管工作情况,交由李文洋副局长牵头,生态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具体负责办理。

插甸镇和尚庄村委会森林资源和木纹石矿产资源丰富,为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利用,从2000年至今,我局先后上报审批使用林地12宗、面积318.219亩,涉及企业12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后,原12宗林地性质均转为建设用地,用途为木纹石开采,使用期限为永久。经到现地核实,有的宗地正在使用,有的宗地已停止使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科学、可行的原则,遵循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人工修复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的技术要求,虽然建设性用地不属于林草部门管理,但只要林地使用单位提出植被恢复申请,且具备恢复林业生产建设条件的,我局会优先安排植被恢复造林。根据林地使用单位植被恢复的申请,2015年以来,我局已对插甸镇和尚庄村委会马房村204亩未使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植被恢复造林,造林树种为旱冬瓜,每亩投资2500元,共计投资511632元。剩余的114.219亩建设用地因业主正在开采使用,故无法进行植被恢复造林。下步,待业主开采结束不再使用后,我局将优先安排植被恢复造林。

衷心感谢你对我县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你能多提一些有利于我县林草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坚信,在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的林草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祁赋 135088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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