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关于汪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武干字〔2021〕108号),经中共武定县人民政府党组2021年9月2日会议讨论,决定:
汪 福 免去武定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顾 诚 任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免去武定县扶贫办副主任(挂职)职务。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