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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91800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卫复〔2021〕27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8日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张秀娟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及解决养老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结合我县实际,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一直在基层卫生健康战线上辛勤的工作,做为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为我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近些年来,健康扶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艰巨的任务,在你们广大乡村医生的齐心协力下,让广大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了守护。你们是农村医疗健康服务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队伍。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对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我们各级政府和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稳定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你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乡村医生一直以来都是基层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乡村医生待遇差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典型问题,乡村医生的待遇从以前的30元提到后来的70元,再到现在的700元,虽然有涨幅,但是到如今也没有购买“五险”,没有社会保障。基层环境恶劣,工作任务繁重,生活补贴较低,家庭生活负担重,提高待遇及解决养老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乡村医生比较关心问题。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能切实考虑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问题,出台行之有效的保障制度,让众多的乡村医生能够安心在基层,继续为民服务。

二、目前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楚雄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019年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工作方案》(楚卫通〔2019〕34号)文件,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动、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2020年7月17日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主要针对“乡管村用”管理机制的建立,对在岗村医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财政、个人或多种渠道资金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保障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等问题全面解决,按文件要求是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三、我县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离岗村医一次性生活补助机制。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2019年以前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20号)文件,由州县两级财政分担,对身份为已离岗并健在的老乡村医生,按照认定工作年限给予600元/年/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我县共收到申请419人,累计认定工龄5944年(其中2018年12月前离岗399人,累计工龄5405年,2019年1月至4月符合退出年龄的20人,累计工龄539年),合计兑现金额356.64万元(其中州级补助到位资金136.8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9.83万元)。2020年兑付4人 累计87年52200元,2021年兑付16人累计141年84600元。已经足额发放到各位离岗村医手上。

(二)全力落实政策,做好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工作。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明确:“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达到领取条件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2020年1月起,省级财政对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平均50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省级补助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落实情况挂钩。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落实。”

2020年我县积极动员,经过县乡村三级人员共同参加,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全县在岗289名乡村医生中已经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4人占11.76%,参加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养老保险191人占66.0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3000元档次)44人15.23%,低档次和未参加养老保险16人,年龄达到60岁的4人。省级专项资金已于12月14日前下达各乡镇卫生院并支付到村医银行账户,累计支付64.5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59.76万元,县级补助4.8万元。

2021年度的乡村医生省级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购买养老保险资金)已经到位并下拨到乡镇卫生院246人59.04万元,等村医购买成功后进行兑现拨付。

四、下步努力方向

(一)继续落实村医社会保障机制。力争今年协调落实相关政策,逐步将我县的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临聘人员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尽量为乡村医生统一购买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坚持落实好财政未投入资金购买养老保险的在岗村医一次性生活补助工作的落实。每年10月财政预算时,提前做好符合退出年龄村医的财政预算工作,并及时兑现到村医手中。

(三)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各级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及时跟踪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家签经费和基本公卫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定期兑现到村医手中。

(四)多方位开展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针对村医整体素质偏低,医疗技能不高这个问题,我县结合国家、省、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实施,实现到2020年所有在岗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的目标。一是每年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经省教委批准的,由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主办医学中专学历教育工作,采用远程教学的方式,系统、完整医学各学科学习并对学费给予定额补助,村医个人承担20%;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的传、帮、带。“以乡带村”提升卫生室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定点帮扶村卫生室,对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在参加省级乡村医生准入网络培训合格后,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跟班学习。

(五)扩宽乡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落实《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文件,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和核准的岗位总量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时,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优先招聘限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

我们会更加重视乡村医生的管理,积极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尽快出台有关乡村医生的身份、社会保障政策,给众多的在岗村医提供更多保障,也吸引更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基层,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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