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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22021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负责综合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16名干部成立3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认真履行价格监督职能。密切关注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特别是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

加强各类集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办方和广大入场交易者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保证每天对市场进行消杀,确保市场环境安全卫生。切实加大对禽类和野生动物交易场所监管,杜绝市场内活禽销售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转运贩卖、入市销售。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对全县婚宴餐厅、农家乐、餐饮店、烧烤摊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取消一切婚宴、聚餐活动。加强药械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全力保障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督促辖区内的零售药店销售的相关解热退烧类药品不管是非处方药还是处方药,必须进行实名登记购买。

加强广告监管执法。以涉及预防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防护用品等为重点,加强广告监管执法,严格查处有关预防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广告。

做好经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体温监测及抗疫小程序安装扫码工作。

快速处理投诉举报。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上做到快接、快转、快查、快结、快反馈,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消费矛盾纠纷。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423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3254个次,查办违法案件22件,其中价格违法案件22件,办结投诉举报72件,督促经营户安装“云南健康码”5687人,督促经营主体张贴“云南抗疫情小程序”7000余份,切实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多措并举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大力宣传州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优化准入条件,强化服务保障,转变监管方式,全力支持我县企业复工复产。从3月14日起,分批、逐步恢复农资类经营、日用百货、餐饮业等行业营业,积极帮助符合恢复条件的经营户领取申请表,完善信息,报批审核,迅速恢复营业。并要求所有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严格按照武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恢复营业。截至目前,我县共有1335户企业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率96.11%,共有6387户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复工率98.99%。

2.抓实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

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最优的环境”目标要求,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依法办事、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深化拓展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努力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向“一次办”或“零见面”转变,“计日办”向“当场办”转变,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好生、优生、快生”。2020年,全县新发展市场主体2206户,抵减注销数、迁出辖区数,净增各类市场主体1422户,市场主体总数达18680户。其中:企业3485户,个体工商户145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79户。

   3.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继续加强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强化执法培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将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技巧、执法文书制作等作为培训重点,通过组织培训、案例分析、执法交流、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提升队伍的专业技能。加快稽查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稽查办案法制审核、案件合议,严格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努力实现稽查执法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执法稽查能力。2020年,全局共查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6件,其中:食品70件,药品6件,认证认可5件,产品质量5件,价格12件,生产许可1件、无证无照4件、特种设备2件,所有案件均已结案,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4.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做好企业复产复业、学校复学前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母婴用品店、粮油店、蛋糕店等民生经营性场所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重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加强宣传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县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以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的方式,在县电视台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8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次,食品流通企业1561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542家次,在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过程中未发现食品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强化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存环节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系列药品专项整治,继续对基本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及冷链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特殊药品、中药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重点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862人/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18个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87个次,检查城乡集贸市场18个,农村便民药柜65个。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217例(任务数168例、完成率129.16%)。

认真落实药械监督性抽验工作。全年下达给我局37批次(州抽34批次,省抽3批次),现已全部完成。

6.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辖区内18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重点抽查商场(超市)、酒店、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的在用电梯,共抽查电梯40部,对抽查发现的电梯维保质量问题,向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责成使用单位、维保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及宣传力度。强化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及使用管理工作的现场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全县共出动监察人员456人次,检查单位877家,发现隐患23处,下达指令书23份,现已消除隐患23处,立案查处2起,罚款3万元。真正达到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家被处罚、多家受教育”的效果。

7.加强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

开展重要产品质量抽查。与重点企业签订25份《质量承诺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制定2020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全年共抽查工业产品58个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6%。

强化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对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红外传感器的销售经营门店进行检查,检查门店84家。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检查门店88家。开展儿童用品和学生用品安全防护行动,检查儿童防护用品43家商店,25个未标“CCC”玩具当场下架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是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0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0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7.9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8万元,占总收入的0.34%。

2020年收入1,693.76万元,比去年收入1,847.27万元下降8.31%,其中:财政拨款1,687.96万元,比去年1,823.01万元下降7.41%,其他收入5.8万元,比去年24.25万元下降76.08%。2020年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2017综合绩效奖118.19万元,2020年无此项收入;2019年年末在职76人,到2020年末实有在职72人,由于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其他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本年按要求将乌东德电站拨移民工作经费3.45万元列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上年是列在其他收入核算,上年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拨补助3万元、武定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拨工作经费11.85万元,本年无此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41万元,占总支出的91.49%;项目支出149.76万元,占总支出的8.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20年支出1,760.16万元,比上年支出1858.1万元下降5.27%,其中:基本支出1,610.41万元,比上年支出1738.81万元下降7.38%,项目支出149.76万元,比上年支出119.28万元增长25.55%。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补发2017综合绩效奖118.19万元,2020年无此支出。二是2019年年末在职76人,到2020年末实有在职72人,由于人员减少4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0.41万元,比上年支出1,738.81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2017综合绩效奖118.19万元,2020年无此支出;2019年年末在职76人,到2020年末实有在职72人,由于人员减少4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76万元。比上年支出119.28万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列支上年结转的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14.23万元、县级专项业务费10万元、非税补助工作经费3.94万元,而造成2020年支出比2019年增长。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04万元,主要用于南街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金沙江禁渔工作、办公楼改造装修、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广告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等的日常监管工作支出;

2.市场主体管理22.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办公楼改造装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3.市场秩序执法7.8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14.7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检。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3.2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支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执法办案、专利资助、反垄断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支出1,843.26万元对比,减少119.17万元,下降6.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2017综合绩效奖118.19万元,2020年无此支出;2019年年末在职76人,到2020年末实有在职72人,由于人员减少4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我局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等重大公共卫生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6万元,完成预算的4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22.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管车辆、公务接待,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节约幅度较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0.09万元,下降7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18万元,下降7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2.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支付了40%的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费18.66万元,年末用非税补助收入购车1辆15万元,2020年无购车支出,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管车辆,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万元,占79.72%;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占20.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检验检测、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市场巡查、消费维权、打击传销、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等市场监管工作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上级来人指导、检查、调研工作等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4万元对比,减少了16.22万元,下降9.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0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996.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38万元,固定资产910.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96.55 

85.38 

910.27 

349.97 

185.91 

 

374.39

 

 

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1401111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202110111134252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