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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2500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调整充实 消防安全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林 昆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刘明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钱国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佳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万光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 旭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张俊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陶光建 县发改局局长

周清祥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祖正文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苏兴禄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左有宏 县民政局局长

冯 江 县司法局局长

钱学武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顺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 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贵银 县水务局局长

张建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恒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黄自丽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贺有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星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郝群涛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贤达 县地震局局长

胡朝彬 县气象局局长

李廷锋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团县委书记

覃 文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彭 会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秦 雯 楚雄武定供电局总经理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唐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具体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人员,于10月26日下午18:00前将名单、职务、联系电话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职责任务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全县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全县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部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督促行业、系统和各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提请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通报;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批准,可以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应当议题明确、内容具体;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各成员单位报告本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或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情况,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写、印发会议纪要,报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时,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二)工作报告制度。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向州消防安全委员会 报告一次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报告本地区、本单位火灾形势、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等,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督查检查制度。全县性的消防工作检查督查,由县政府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具体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察,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结束后,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起草下发通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检查督察意见等。

(四)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大比拼进行奖惩。

县级各行业、部门的县级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分管、联系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成员单位因人员变动时,由继任者自行补上,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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