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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11100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1〕15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韩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金沙社区路灯电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县城路灯基本情况

2021年,整个县城有路灯杆4159根,灯头8370个,其中由县城管局管护的有2944根,灯头4915个,年平均耗电量1626225度,路灯电费财政预算60万元,每月产生电费平均5.4万元,一年预计需支付县供电局电费65万元。

二、金沙社区路灯情况

金沙社区是由乌东德水电站库区移民搬迁而组建居民自治组织机构,由县移民指挥部负责建设社区内的道路路灯,共建设12米灯杆44根,LED牧丹灯头396个,每个灯头为69W,每天亮灯时间为10小时,每天用电为273度,每月路灯电费3276元,一年需要支付供电部门电费近3.93万元。

三、工作建议

(一)建议由金沙社区向县移民指挥部提出路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该项路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县城管局管护,由县城管局将该项路灯工程列入市政设施管理,并向县财政提出路灯电费追加预算,年底解决路灯电费事宜。

(二)由金沙社区直接向狮山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一家有路灯管理资质的企业进行维护,纳入狮山镇政府市政设施经费预算中解决,实现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的目标。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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