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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11103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1〕43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邵显舒委员:

您在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面清理整治县城商铺广告牌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在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中,我县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县城商铺广告牌。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考核标准及要求,县城管局于2021年5月20日开始到7月中旬,对县城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摸排,依据《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州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限期整改通知书》,摸排的同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到各需要拆除及整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单位及业主。并按照先主要干道,后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原则,于7月16日起对在规定时间未自行拆除和整改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强制拆除,共计拆除广告牌48块。二是根据《武定县城门店招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奖补结合、逐步提升”的工作原则,以民中路、狮山大道旅游接待中心、静山路至静武街为试点,广告牌统一尺寸、统一质地、统一色彩。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持续开展宣传动员,提供广告公司设计的样式图纸作为参考,由各临街商铺业主自主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改造。改造过程要接受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的监督,按规定程序办理门店招牌设置许可证,确保申办程序合法,改造材质、工艺、效果达标。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推动出台《武定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建立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管理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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