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武定县财政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229009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082号),现将(武财资环202117号) 该项资金2290万元下达你们,其中,63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款列“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5.生活补助”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1660万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款列“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05.生活补助”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作业设计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二、生态护林员补助为生态扶贫资金,请严格把握资金补助支出方向、对象。

三、要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严格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监管,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项目负责人制,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积极推进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严格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按照《武定县财政局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武定县农村信用社关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强惠农财政补贴“一折(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武财农〔2020〕66号相关要求程序组织好惠农补贴兑付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支出



武财资环〔2021〕17号 武定县财政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pdf
武财资环2021-17号 武定县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资金分配表.xls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