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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104001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150号)精神及县教育体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武财教〔2021〕134 号)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62.12万元。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预算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及资金下达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本次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试点县提标所需资金的同时,预拔2022年地方试点县落实营养改善政策的部分资金,2022年将对预拔资金据实清算。

二、各学校要将补助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持续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三、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州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同时,对下达单位的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并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021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下达表及绩效表 - 12-19上报财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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