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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104009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95号)精神,现下达(武财教〔2021〕86号)你单位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资金35.32万元,其中:国家助学金资金5.51万元,免学费资金29.41万元,省政府奖学金0.4万元。款列2021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资金是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受助学生人数确定。

二、要严格落实《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楚财教〔2019〕142号)要求,足额将资金拨付到位。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缓拨、迟拨、空拨,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财政、人社、教育体育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要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认真审核上报基础数据,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向财政统摄预算时,要依据准确的学生人数编报,并与财政预算项目库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确保预算准确、真实。学校要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具体组织预算执行。

四、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作为对应中央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州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学校要对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五、请你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84号附件++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下达表及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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