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325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4日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2〕1号 主  题  词:稳增长 政策措施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定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州县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精神,进一步统筹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调控调节,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

(一)精准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和“四早”措施。持续落实“十包十保”制度,建立完善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户)三级包保制度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落实社区防控措施的“五包一”制度,突出抓好学校、车站、冷链物流、娱乐场所、宴请聚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及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冷链等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加强医院、药店、诊所等多渠道监测。切实抓好现场流调、医疗救治队伍和集中隔离点、信息化建设等能力提升,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牵头单位: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加大力度争取中央和省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3亿元以上。围绕农林水、交通、市政、产业园区、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9大领域,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到位5亿元、占比达全州10%以上,推动开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县级部门)

(三)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吃透国家和省投资导向和支持领域,加大谋划储备项目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项目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在积极争取省州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县级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0万元,并在一季度末下达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三季度末再下达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综合交通项目建设,确保白环公路改扩建项目、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三级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建成通车,争取万德三级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抓好己衣、田心三级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前期,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00公里。加快水网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滇中引水武定境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阿庆争水库、大板桥水库、石腊它水库等项目建设,开工志黑中型水库、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勐果河高桥集镇段治理等水利项目。万德村15万千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开工大新庄等4个14.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加大力度争取专项债券,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健全完善县级物流分拨中心和乡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对新建或改造提升冷链物流中心、县城集散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县城商业中心、乡镇商业中心等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新建、改造城乡标准化农贸市场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州级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楚雄武定供电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发挥重点行业支撑作用。认真落实《武定县2022年推行项目工作法实施方案》和“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工作机制,确保能源投资增长80%、非能源工业投资增长15%、农业投资增长10%、数字经济投资增长20%、综合交通投资增长3%、生态保护投资增长15%、文化旅游投资增长15%、水利基建投资增长12%、房地产投资增长35%、教育投资增长8%、卫生投资增长20%,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

(六)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优先向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倾斜,提升要素产出效率。加快提高用地等环节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年度省州“四个一百”和县级100项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分析调度会议,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林地、环评工作给予全面指导、帮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林草局、楚雄武定供电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好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政策。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再贷款政策,力争全年再贷款余额超过2亿元。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武定县支行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八)鼓励以商招商。落实好省政府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

鼓励企业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及时兑现省州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累进奖补的政策。聚焦现代农业、绿色钛、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年内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对延伸、补齐、做强特色农产品加工、先进制造、生物制药、绿色钛等新材料产业链的企业,视情况提高奖补标准,引进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按照省级奖励办法申报奖补资金。县级配套以商招商保障奖励资金30万元。(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九)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争取省州财政资金支持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重点企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绿色改造升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工业绿色发展。认真落实政银企联席会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推送”等制度,加快构建“清”“亲”的政银企良性互动关系,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季梳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武定县支行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十)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充分释放土地利用潜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产业园区、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园区废弃土地、厂房低效利用二次使用政策,以供为主、供撤结合,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达到上级要求。对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自闲置之日起1年内须处置到位。对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探索制定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释放生产能力和经济价值。加快盘活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资源。(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推进2021年争取到位的5个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定期通报,对达不到支付进度的项目对行业部门(项目法人单位)进行提醒和约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特别是涉农整合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财政直达资金的拨付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回统筹使用并通报。按照财政资金保障顺序和重点,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州出台的重点民生政策资金,做到应保尽保、全力保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

(十二)积极扩大农村消费。建设一批县乡商业服务综合体,新建、改造一批农贸市场。持续开展汽车、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引导商贸企业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扩大农产品销售,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支持农村物流发展,加快实现“快递进村”,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条件并进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库的物流企业给予申报州级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3A级申报州级10万元、4A级20万元、5A级30万元一次性奖励,县级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积极扩大城镇消费。加快城镇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县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大力引导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和绿色饭店,发展连锁经营和社区便利店,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贸。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力争在县城打造2个以上夜经济地标、网红打卡点和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申报州级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州稳增长奖励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给予同等标准的奖励;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零售业申报州级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申报州级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建并达到国家标准且验收合格的大型批发市场,申报州级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鼓励商贸企业连锁化发展,对总部在武定且在国内设立有5个以上连锁店的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的连锁企业,对其近3年在县内设立的直营连锁店,每个申报州级一次性补助5万元,每户零售连锁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城),新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城)且限额以上餐饮补助不少于3户的,对其承办机构或企业申报州级一次性补助50万元。鼓励商贸企业品牌化发展,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绿色发电(三叶以上)认证的企业,申报州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参加省内外展会,按照省商务厅和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参加省外展会的企业,申报州级每次补助5000元;对参加省内展会的企业,申报州级每户每次补助3000元。获得以上奖补资金的企业,县级给予同等金额的奖补。(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十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持续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应用范围,发挥“楚雄电商创业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传统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电商企业进行原产地直采直销,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申报州级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申报州级按照企业年销售额的2%奖励资金,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级按照企业年销售额的1%奖励资金,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提升外资外贸发展水平

(十五)加大扩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带来的机遇,积极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对已列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贷款项目,争取省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照其实际支付出口信用保险费扣除国家、省补助部分的申报州级给予50%补助。同一投资主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奖励资金。对利用外资的项目,对年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新项目及年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00万元。县级配套利用外资奖励资金20万元。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省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给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支持发展对外贸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促进外经贸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州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外贸主体培育,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力争全年新增备案企业达1户以上。推动大型生产型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拓展贸易空间。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五、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十七)发挥工业“顶梁柱”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中18条政策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产业链打造绿色钛和“风光水储充”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龙佰武定钛业年产16万吨高钛渣扩建、万鑫钛业新建年产6万吨高钛渣、益众环保年产5万吨高钛渣技改扩建等绿色钛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武定零碳园区、云南滇泉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防水卷材等项目落户园区并开工建设。着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大中药配方颗粒产业招商力度,推进道地药业、先武药业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州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医药发展研发创新、产品销售、品牌打造、技术改造等。实施工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有色金属、化工、建筑等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研究出台烟叶生产扶持政策,巩固提升烟草产业地位。(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公司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切实稳住农业“基本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编制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高端蔬菜、特色畜牧业、精品花卉、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基地地,2022年县级安排100万元用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奖励。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40.2万亩、12.48万吨以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8000亩、烟后套种玉米4000亩,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农产品供应,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化。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压紧压实各乡镇责任,构建多方联动的严守耕地红线大格局,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全年建设5.8万亩高标准农田。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25个,建设绿色食品产业基地8个以上,培育省州农业龙头企业4户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8个以上。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实施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蔬菜、生猪、壮鸡、水果、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建设规范化种植、养殖和加工基地,支持水果、核桃等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加快特色农业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为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实施乔木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抓好5000亩乔木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促使核桃价格稳步提升。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创建,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支持力度。认真落实耕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积极争取“百亿金融支农”行动对我县的倾斜和扶持,推进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增速。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农业特色信贷产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在整合涉农资金分配中,重点支持农村规模化中药材种植、特色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用活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持政策,推动“富民贷”试点工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现代休闲农庄、现代休闲农业园区。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特色民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武定县支行;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深化“一平台、三机制”,抓牢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加强产业、就业、消费帮扶,全面提升教育、医疗、住房、供水等保障水平,深化沪滇协作和招行定点帮扶,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成脱贫人口劳动力培训5500人次,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50100人,促进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坚持“以协作促发展”,不断完善沪滇协作领导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沪滇协作帮扶资金5000万元以上,大力推进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协作、教育帮扶、医疗援助、村庄规划、乡村建设和金融合作。(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优化提升武定产业园区。完成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批复,加快完善禄金新型工业片区“七通一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适时启动县城东南绿色产业片区建设,加快完善 长冲新型建筑材料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禄金新型工业片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县城东南绿色产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争取列入园区循环改造清单,并申报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申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深化与上海嘉定、河南焦作、滇中新区等地区的对口帮扶和友好合作,大胆探索建立“飞地经济”模式,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等县级部门,狮山镇和插甸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大入园企业服务力度。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5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申报州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2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园,申报州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谋划储备一批冷链物流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支持武定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做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的服务工作,加强对园区现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的帮扶指导,着力推进绿色转型。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招商引资和园区落户保障资金各50万元,力争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二十四)不断提升能源保障能力。主动与省州能源发展规划衔接,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新能源项目开发并网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持续做好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武定县2022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103.83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6台,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07千米,安装配电自动化开关42台。着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和有序用电工作。全年计划新开工光伏项目8个,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以上。积极申报整县分布式屋顶光伏试点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楚雄武定供电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县级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推动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申报省州分别给予以奖代补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申报省州每个给予以奖代补30万元;新建或改建提升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申报州级每个奖励100万元;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申报州级每个分别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省级、州级最美半山酒店的主体县级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开发具有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的,申报省级给予一次性研发设计4万元补助;对业务较好、无重大游客投诉、无违反信用体系的旅行社,申报省州每个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允许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文化娱乐纳规企业,每户县级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3万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二十六)保持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5%以上的目标,着力帮助市场主体破解发展难题,充分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房地产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和房地产投资支撑项目清单月监测、月报告制度,稳步推进重点房地产项目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和租赁中介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不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投放工作,严防楼市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加快推进“烂尾楼”项目处置工作,确保6月底完成清零目标。切实维护本土建筑业企业承揽本地工程项目的权利,武定县行政区内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抬高门槛,限制本地建筑业企业参加工程投标,有效提升本土企业招标市场占有率。县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业企业申报达限成功的,县级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县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生产生活用房建设等民营企业投资工程项目选择本土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或参与建设,对依法依规选择本土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或参与建设,且建筑施工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级一次性奖励合作双方各10万元,建筑施工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县级一次性合作双方各奖励5万元。建筑业总产值达3亿元以上的本地建筑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被州级以上评选为优秀建筑业企业的,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县财政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大力培养建筑业注册人员,本土建筑企业人员首次考取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和其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并继续在县内建筑业企业注册执业的一次性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二十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州资金支持,有序推动数字经济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公共资源对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免费开放,新建5G基站165座。深化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融合,以数字驱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力争创建省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1个以上。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证书企业达1户以上,上云企业达20户以上。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千万元以上电子商务企业2户以上,力争网络零售额增长15%以上。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对通过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申报省州给予奖励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六、推动城乡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二十八)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园1个、示范乡镇1个、精品示范村5个、美丽村庄24个。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改造2200座卫生户厕、10座卫生公厕,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90公里,实施农房抗震改造2379户以上,巩固提升3.06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能力。积极争取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不断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个,加快城中村改造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积极争取省100亿元城镇老化管网改造提升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等县城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公里,加快城市绿化、亮化建设。一体推进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县城和乡镇集镇协调发展。对创建省级以上园林县城、智慧城市的规划经费纳入州级和县级项目前期经费统筹安排。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省高质量发展前20强县(市)、省经济增长进位较快前20强县(市)500万元/个和100亿元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和州级统筹奖补资金。加快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区位、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培育以武定壮鸡为主的特色畜禽养殖特色县,全面打造绿色钛产业基地,增强县域发展内生动力。抢抓碳中和、碳达峰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绿美云南”十年规划建设,参照州级制定我县推进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激发创新创业动力活力

(三十一)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企业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进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州级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州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做好工业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在争取州级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的同时,县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州级每户30万元的奖励。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2022年县级安排民营企业发展奖励资金300万元,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参加组织参加第三届“创翼云南”楚雄创业大赛,确保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6400万元,扶持创业385人,开展创业培训280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二)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院士专家团队、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和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招引方式,在产业、企业、资源、政策、人才招引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武定创新创业。积极培育并申报“楚雄科技领军人才”,争取专项经费支持科技创新。开展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招引人才入职后,在安家、生活、住房等方面给予补助补贴。积极争取省州专家工作站建设。加大紧缺人才引进,聚焦高层次人才引进助推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争取云南省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培养经费100万元/个奖补。加强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园区孵化器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成果转化基础条件,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鼓励引导更多人才、企业入园转移转化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专家工作站的支持,开展应用科技研究项目经费支出和科研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

八、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

(三十三)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金种子”企业、“新三板”企业、电商企业、市场主体“双提升”、中小微企业股权融通、企业降本增效计划,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力争新增市场主体3500户以上。实施民营“小巨人”和“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力争新培育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户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6户。(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三十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以及精准疫情防控政策的协调效应,进一步落实各项组合式税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贯彻落实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三十五)加大力度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积极争取省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用于帮助发展前景好、有技术竞争力、劳动密集型、社会效益高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中心城区“退城进园”企业的土地出让收益,原则上用于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园区闲置厂房采取低租金、零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九、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十六)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启动营商环境提升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实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力争3年内实现全面提升并与省州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强化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做到“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和“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保持在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用好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激励和督查兑奖问效

(三十七)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和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县级有关部门要对2021年稳增长31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于3月底完成资金兑现。实行网上申报、兑现结果网上公开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稳增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抓项目投资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乡镇,在2022年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给予重点支持。县级有关责任部门要于本意见出台15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稳增长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解读: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