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2〕42号)要求,现将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7.11万元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加强资金的简单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请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资金分配表
绩效目标表
武定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