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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823011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6年11月0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3日


2016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县人民政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职,开拓创新,为武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和县级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法制)办,明确1名专职政府法制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全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落实措施,制定《武定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武定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重要措施分工方案》和《武定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下发县依法行政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1个乡镇和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武定县2015年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责任、任务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水平。为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素质,武定县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健全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培训基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把法律知识培训课列为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必学课目。2016年,县委党校共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36人次,培训村级干部和公务人员623人次,培训普法干365人。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们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日,在县城体育馆、乡镇街道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同时结合“挂包帮、转走访”行动,在各自帮扶点上开展了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以案讲法、以例讲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收到了显著效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持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牵头每年对本行业、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县级各部门都按照工作实际,安排各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如县国土资源局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各乡镇国土资源分局进行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人数为180余人次。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元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决策,着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2016年,县政府共召开常务会21次,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189个,最大程度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之前,由县政府(法制)办事前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2016年,共审查涉及全县性的合同、协议等文本73件次。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为保证政府决策正确、政令畅通,我县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入手,严格把好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有效杜绝“红头文件”引发的案件。在具体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原则依法审查。县政府(法制)办对于送审的文件,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大到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小到文件的格式、表述方式、专业术语、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实提高文件的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既尊重法律,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使规范性文件充分反映民意;坚持与文件起草部门当面沟通意见。对送审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法制办都与有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起草文件的目的和操作性,对制作的文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便于文件制作部门及时修改完善。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审核中,我们把握与上位法相统一、体现县情民意和严格把关三个原则,认真按照省政府令129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楚雄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特别是在审查阶段,对拟制作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及时制作审查意见书通知制作单位。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修改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与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或条件不成熟的,建议制作单位不予发布或延期发布。

(四)强化监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不收费用等特点,是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救济的首选途径。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不断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用调解和化解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和争议。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另一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从合理性角度进行审查,而且更注重从适当性角度进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6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撤销1件;参加行政诉讼1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子政务各项制度。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主页上依法公开各种政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并在信息公开主页上及时发布国家、省、州公布的最新法律法规,方便来访者查询。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二是按时公布部门单位经费运行情况和财政预算决算。三是依法规范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公共事务公开办理。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农村低保、合作医疗等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及时受理、答复依法申请公开事项。2016年,我县共接收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7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38人次、通过“96128”电话专线接听并答复电话咨询52次、网络查询14人次、其他如打办公室电话等形式查询200人次。通过网站公开信息894条,其中:武定县信息网304条,政府信息公开门户(部门)网站公开信息590条;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专线解答系统答复公众网络咨询14次。全县各部门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费用现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按照《楚雄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法制)办认真开展了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乡镇及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行政执法案卷100卷(其中:行政许可30件、行政处罚70件)。经认真组织评查,未发现滥用职权、失职越权、越位、错位、缺位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武定县从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是部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武定县将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促进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做好新一轮持证执法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各项制度,加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重要作用,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台账和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在政府依法行政中的参谋、顾问和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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