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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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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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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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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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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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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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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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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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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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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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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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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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鸿博日杂有限公司烟花爆竹连锁专卖零售NO.040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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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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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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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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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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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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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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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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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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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鸿博日杂有限公司烟花爆竹连锁专卖零售NO.041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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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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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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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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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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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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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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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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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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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鸿博日杂有限公司烟花爆竹连锁专卖零售NO.065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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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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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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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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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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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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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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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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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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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鸿博日杂有限公司烟花爆竹连锁专卖零售NO.038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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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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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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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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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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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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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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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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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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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昌隆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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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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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回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回采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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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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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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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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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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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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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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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拥金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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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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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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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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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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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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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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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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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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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昇凯经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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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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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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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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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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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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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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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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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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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猫街镇矿业开发公司朱家坝铜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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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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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在用3辆UQ-5型自卸式矿车驾驶室顶棚被拆除,不符合《GB 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4.2规定;2260m分段1号采场人行回风上山倾斜角为50°,梯子未设置扶手,不符合《GB 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5.4规定;2.2022年2月、3月新入职的6名职工培训教育档案中无考核记录;组织武定县猫街镇矿业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合计10人进行应知应会现场抽考,考试成绩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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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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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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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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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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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应急罚〔20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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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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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众鑫经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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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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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帮运输道路轮坡度较大,远离山体一侧设置的排土场挡车墙高度未超过矿山在用卡车轮胎直径的1/2以上,不符合《GB 16432-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5.2.4的规定;矿山西南帮边坡未设置围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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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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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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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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