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是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使普通居民、低收入群体告别低矮破旧房屋,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幸福指数,充分体现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凝聚力和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加快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22年,县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向上级争取城镇老旧小区160.26万元,涉及城镇老旧小区6个,18栋248户,至8月底,项目已经全部按照规划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