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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14005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2022年2月8日,武定县财政局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2〕10号)精神及县教育体育局资金分配方案,以武财教〔2022〕30号文件下达各乡(镇)中小学、近城小学、城南民族小学、思源实验学校、民族中学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直达资金6207.97万元。此款2022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预算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及资金下达。

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一是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有关要求,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待中央和省2022年预算确定后,省、州将再次核定各县市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提前做好数据统计核实等相关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二是城乡义务教育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学校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要继续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坚决不得将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设备。本次下达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项目建设,解决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缺口问题。各学校须于2022年1月20日前在“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备案,待省级审核批复后开始实施,并在系统中填报项目进度,直至完工: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区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腊食补助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特费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要全面准确摸清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要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五是各学校务必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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