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民小组陈习平管护房建设项目因建管护房需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第五条“落实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民小组陈习平;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民小组陈习平管护房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管护房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洒普山;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民小组陈习平管护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资源调查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049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板栗,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属于武定县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集体;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
置补助已由用地单位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杨柳箐村民小组陈习平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狮山镇林草中心和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反应电话:狮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0878-8711539,武定县行政审批局0878-8837377。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