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2021年
“四上”企业奖励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武定县财政局
评估机构名称: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云泊咨字〔2022〕01015-1号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报告出具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四上”企业奖励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武定县2021年年初预算“四上”企业奖励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武财绩〔2022〕5号)等要求,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武定县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武定县2021年年初预算“四上”企业奖励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调查对象的规模日益增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变动更加频繁,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全面推动统计工作改革,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并对部分统计制度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建立了全国统计平台,实行联网直报,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实行数据评估,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据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2013〕13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据统计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4〕12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县域经济监测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发〔2014〕73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的要求,为保证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决定对县区内新纳规“四上”企业及个体户,以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兑现补助资金。
2.实施内容
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号)第七条规定:(一)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县经信局奖励);(二)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三)当年新增的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四)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第二十条规定:2020年6月底前新纳入规模工业企业,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县级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2020年下半年新纳入规模工业企业,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县级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2020年度新纳规房地产企业2户、批发业1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其他企业及个体户10户,每户补助5万元,合计80万元;“四上”企业108户各补助统计员2千元,限上个体户8户各补助统计员1千元,合计22.4万元;企业及个人共计发放奖励金102.4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武定县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武财行〔2021〕21号),“四上”企业奖励经费102.9万元,项目资金均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4月21日《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的通知》(武财行〔2021〕28号)下达县统计局“四上”企业奖励经费102.9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县统计局依据2020年度实际新纳规企业及统计员人数发放奖励金及补助金,总计支出资金102.4万元,其中:新纳规限上企业奖励金80万元(房地产企业2户、批发业1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其他企业及个体户10户,每户补助5万元);统计员补助金22.4万元,总计102.4万元。
结余资金0.5万元,县财政于2021年12月17日收回。
1.申报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县统计局2021年“四上”企业奖励经费总体目标:为了促进“四上”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我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扶持奖励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项目共申报绩效指标9项,其中:产出数量指标3项、产出质量指标1项、产出时效指标1项、经济效益指标2项、可持续影响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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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四上”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我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扶持奖励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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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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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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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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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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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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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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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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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工业除外)及限额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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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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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已达到规模“四上”企业统计员(工作积极配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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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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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已达到限额以上个体户统计员(工作积极配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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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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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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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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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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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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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励资金兑现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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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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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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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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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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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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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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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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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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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我县经济的支撑,增加税收,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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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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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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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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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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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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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科学性、合理性不足。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一致,未充分反映项目实施预计要达到的目标,质量指标描述不恰当,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清晰且无法考核;绩效指标不完整,缺乏足额发放率、兑现及时率等的考核指标。
通过前期实地调研,评价组与县统计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多渠道收集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和依据,重点从项目实施和产出及效益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
(1)足额发放率,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的要求足额发放奖励金,发放当年新增限上建筑、房地产企业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10万元或5万元。
(2)奖励资金兑现及时率,项目资金到位后,县统计局及时将奖励金及补助金发放给受奖励单位和受补助人。
(3)对奖励资金的认可度,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5个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具体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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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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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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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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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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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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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及限额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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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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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员补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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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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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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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发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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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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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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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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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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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兑现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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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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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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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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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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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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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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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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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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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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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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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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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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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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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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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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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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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武定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县域经济监测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发〔2014〕73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明确由县统计局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并制订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项目实施单位为县统计局,负责测算项目资金需求,进行项目申报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
2.资金管理
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武定县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统发〔2016〕20号)并制定了武定县统计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后续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立项及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此基础上,对“四上”企业奖励经费项目从项目立项到项目绩效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通过绩效评价总结上一年度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之后项目的开展提供借鉴。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1年度武定县“四上”企业奖励金项目,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果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成本效益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1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其项目支出进行评价,权重分别为15%、20%、35%、30%,指标权重设计遵循了以结果为导向原则,并适度关注过程管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关键评价问题,将决策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立项是否有政策依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合理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明确性、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
过程:反映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主要考核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至受奖励企业和个人;资金支出范围、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等。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结合项目特点及评价要点,将过程指标分解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2个二级指标,考核奖励资金管理和申报工作程序的规范性。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情况、项目质量达标情况。
效益: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实施成效和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21项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3.绩效评价方法
通过对项目相关方进行调研,收集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各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项目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2)资料审阅
从项目相关方获取立项政策文件、资金拨付和使用会计资料、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料、项目成果的佐证资料、工作总结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服务对象,通过查阅资料初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3)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分析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4)资金查验法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账簿和原始凭据的核查,对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对资金未到位或未使用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实地调查法
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统计成果、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6)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问卷设计的问题应与项目紧密相关且简单、清晰明了,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县统计局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根据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区域内受益企业和个人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95份,实际有效回收9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武定县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项目相关方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武定县“四上”企业奖励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62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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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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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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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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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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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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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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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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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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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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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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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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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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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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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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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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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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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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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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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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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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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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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武定县“四上”企业奖励金项目,具有立项政策依据;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支出用途合法、合规。但项目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可衡量;档案资料管理分散;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值。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0个绩效指标中,新增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及限额个体户、足额发放率、奖励资金兑现及时率、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4个绩效指标完成;统计员补助人数、按时按质完成统计工作率、补助政策知晓率3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企业满意度3个指标未完成。具体详见下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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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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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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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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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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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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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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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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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及限额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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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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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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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纳归企业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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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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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员补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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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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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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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补助已经纳规“四上”企业统计员110人,已经纳规个体户统计员9人,共计119人。实际补助108名企业统计员及8名个体户统计员,共计1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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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产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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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发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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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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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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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奖励名单及拨付凭证核实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足额发放奖励金(武政发〔2020〕3号文,当年新增限上建筑、房地产企业及批零住餐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及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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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产出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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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按质完成统计工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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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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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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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卷调查完成工作情况为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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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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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兑现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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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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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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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个别企业及个人因银行账号问题未能及时拨付,其余均在2个月内完成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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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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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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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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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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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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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定县2020年1-12月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显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05350.1万元,同比增长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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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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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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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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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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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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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定县2020年1-12月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显示,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72512万元,增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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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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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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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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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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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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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各部门的大力宣传下,促使武定县企业对“四上”企业政策的了解,从而促进企业发展。根据问卷调查政策知晓率为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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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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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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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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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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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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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有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问卷调查认可率为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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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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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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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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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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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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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卷调查满意度为84.27%,共发放问卷95份,有效回收9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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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93.33%,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据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2013〕13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据统计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4〕12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县域经济监测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发〔2014〕73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等文件的要求设立了本项目,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2.绩效目标方面。
县统计局2021年项目申报时确定了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但绩效目标科学性、合理性不足,未充分反映项目实施预计要达到的目标,且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一致,质量指标不明确,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清晰且无法考核。
3.资金投入方面。
县统计局在年度终了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2021年度“四上”企业的申报审批情况,以及文件奖励标准,编制下年度资金预算,预算申报资料基本齐全,申报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6.98分,得分率84.90%,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到位率。经检查,县财政应到位奖励资金102.9万元,实际到位102.9万元,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至2022年10月31日,实际收到县级财政资金102.9万元,实际发放奖励金102.4万元,奖励资金预算执行率99.51%,结余资金0.5万元。县财政于2021年12月收回结余资金0.5万元。
(3)资金使用合规性。经实地检查县统计局“四上”企业奖励金使用情况,补助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发放形式符合政策要求,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健全性。武定县统计局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武定县统计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但未提供相关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核实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县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的名单,并依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据统计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4〕12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县域经济监测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发〔2014〕73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的要求,对相应的新纳规企业及“四上”企业统计员进行奖励和补助。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分,绩效评价得分34.66分,得分率99.03%,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县统计局按培育计划,2020年度完成了培育13家规模以上企业(工业除外)及限额个体户的工作。预计补助已纳规“四上”企业统计员110人,已纳规个体户统计员9人,实际补助已纳规“四上”企业统计员108人,已纳规个体户统计员8人。
2.产出质量。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3号),当年新增限上建筑、房地产企业及批零住餐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及5万元,经检查奖励名单及拨付凭证核实,已按照文件要求足额发放奖励金;经问卷调查反馈,96.71%的“四上”企业统计员可以按时按质完成统计工作。
3.产出时效。奖励资金兑现及时率,经检查奖励金拨付凭证,仅个别企业和个人,由于银行账号问题耽误了资金。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20.98分,得分率69.93%,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方面。根据武定县2020年1-12月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05,350.10万元,同比增长0.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72,512.00万元,同比增长2%;未达到预期的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2.6%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速3.5%以上的目标。
2.社会效益方面。经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对“四上”企业补助政策知晓率为84.08%。
3.可持续影响方面。针对“四上”企业奖励金是否有助于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95份。经分析问卷调查结果,88.3%的受访者认为“四上”企业奖励金对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有较大促进作用;9.1%的受访者认为有帮助但作用并不大;2.6%的受访者认为没什么作用,综上所述对“四上”企业奖励金的认可率为95.56%。
4.服务企业满意度方面。评价组对项目区域内受服务企业发放调查问卷80份,收回有效问卷80份,经统计问卷调查结果,满意度得分84.27分。根据统计结果,其中:69.35%的企业对项目的实施非常满意;29.84%的企业对项目的实施基本满意;0.81%的企业对项目的实施不满意。
1.领导重视,密切配合。武定县领导高度重视“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制定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实施方案,武定县“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明确了县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职责。
2.加强培训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武定县统计局定期召开统计培训会,对统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统计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统计人员自身素质及专业水平,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
项目个别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可衡量,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不能准确、清晰反应出项目预期应达到的效益。
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提供相关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核实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企业统计人员都以2千元及1千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未建立奖惩机制。
3.宣传力度不足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反应,企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对“四上”企业奖励制度的知晓率为84.08%,15.92%的企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相关制度不了解或不知道。
建议提高绩效工作认识,梳理清楚项目特色和重点,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时应全面反映预期产出和效益,同时根据项目特色及部门中长期规划设置重点目标,突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遵循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原则,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并对设定的绩效指标开展充分调查研究和合理测算,同时考虑历史标准水平,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
对“四上”企业及联网直报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入库企业的申报工作,更新单位名录库,维护好在库企业数。完善相关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核实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此外,还可以建立奖惩机制,按月或按年统计企业的上报情况,对数据上报质量高且及时的企业统计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对数据质量不高或不及时的企业统计员加强沟通,重点辅导。
加大“四上”企业奖励金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业对“四上”企业政策的了解,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无。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3.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