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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303002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及时安排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武定县财政局及时安排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2023年1月30日,武定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印发《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武财建〔2023〕16号),下达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3175万元,其中:1、2021-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612万元;2、2023年乡镇通三级公路1062万元;3、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1501万元。

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一是请切实履行项目资金监管第一责任,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楚交规划〔2023〕1号)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组织项目推进。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提留专项资金。落实好项目管理及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管用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尽快发挥使用效益,稳定有效投资,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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