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省级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楚财社〔2023〕83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省级医疗保障经费1.9万元,科目列入2023年“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0307.医疗费补助”。资金管理要求:一、此次下达的经费一是用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二是用于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医疗补助资金。二、此次安排资金为直达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于2023年度内形成支出。三、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