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816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2023年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规范行政执法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6日

2023年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规范行政执法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部局和省总队《2023年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县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州公安交警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部交管局和省总队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护稳定,以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发展助推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及落实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重点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全面把握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主要措施和目标任务。

2.主要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县交警系统政治理论水平,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地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加善于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分析当前规范执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不断健全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推动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3.工作措施: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警部门培训的重要内容,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二是从交警系统执法工作角度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价值引领,结合当前执法实践难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形成情况实、问题准、对策可行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工作提供科学决策参考。三是贯彻落实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政治轮训等实战练兵,举办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

(二)进一步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1.重点工作: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抓好基层民警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理念教育,让“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真正触及灵魂,真正理解“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英模宣传,弘扬英模精神,切实发挥先进模范的精神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全警营造学习英模、争先创优、执法为民的良好氛围,筑牢全警“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2.主要目标:执法理念更加端正,执法更加理性平和文明,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工作措施:一是结合社会环境的新变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法律法规条文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为主要载体,加强“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教育。二是围绕大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的要求,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学习考核,以及酒醉驾案件办理等执法实务的学习。

(三)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1.重点工作:坚持执法顽瘴痼疾常态化治理,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核查、整改、反馈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异议和投诉。继续巩固深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整治成效,推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监控设备管理模块应用,推进深度应用和管理,完善审批、管理、预警、熔断机制。对限速标志设置和不规范测速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坚持动态排查治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主要目标:整治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完善一批加强和改进执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众投诉、信访和负面舆情大幅减少,交警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

3.工作措施:一是巩固提升非现场执法专项整治成果,推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监控设备管理模块深度应用,建立健全监控设备审批、管理、预警、熔断制度机制,完善针对不同执法场景监控设备审批备案模板,严把审批“入口”,切实减少对疏堵保畅、防事故保安全影响不大的非现场执法。二是组织测速取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测速取证设备以及相关测速标志。测速取证提示标志等交通信号的设置、使用、管理,坚持动态排查、先行停用、迅速整改、回应群众关切。

(四)大力推进执法监管智能化

1.重点工作:深化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应用,强化执法全过程智能监管,及时研判、调查、阻断、整改异常执法问题。严格规范使用管理执勤执法记录仪,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督、纠错机制。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定期开展视音频资料抽查检查。试点应用涉案车辆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2.主要目标: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全链条、闭环式、可查询、可回溯的执法监管,健全执法异常自动预警提示阻断机制,实现执法问题及时提醒、督办、反馈。

3.工作措施:一是对执勤执法进行全程可回溯监管。车驾管业务办理、事故处理、道路执勤、违法处理等重点岗位辅警要100%配发执法记录仪。二是试点应用涉案车辆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五)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建设

1.重点工作:整合内部信息和外部资源,强化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细化执法监督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责,优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的运行,提升执法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主要目标:建立完善数字化、体系化、可回溯的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全面规范执法办案事前把关、事中指导、事后监督。

3.工作措施:一是大力推广应用交通违法业务监管系统(综合业务监管系统二期),强化执法过程智能监管。二是坚持执法监督检查月通报制度,完善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异常业务预警通报、执法音视频抽查检查等制度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倒查。

(六)推进高素质过硬法制队伍建设

1.重点工作:推进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按照办案数量、民警总数等配备一定规模的法制员等专门法制力量,每个大队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法制员。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制修订法制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制员职责任务。鼓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强化法制队伍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鼓励各地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通过组建法制专家库、人才库和公职律师团队,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2.主要目标:建设一支能适应当前法治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法制队伍,更加突出和充分发挥法制在交管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3.工作措施:大队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法制员。鼓励大队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公安民警职业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发法制民警履职担当、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