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2、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3、 社会举报的
4、 上级机关交办、下级机关
报请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
五日内提出
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