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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922014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1000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开展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动态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审计机关企事业单位、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武定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8.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守住防止返贫底线。一是严格常态化开展“一月一研判”“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动态”工作机制,通过群众自主申报、部门预警、干部排查等方式,将新识别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三类人员”354户1141人。目前纳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三类人员”3331户11133人,其中已经消除风险2729户9199人,占“三类人员”总人数的82.83%,还有未消除风险602户1934人,已一对一制定帮扶方案,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持续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全年云南省救助平台申请救助事项4391件,办结4198件,办结率为95.6%,事项申请量居全州第一。

2.持续促进群众增收。一是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2022年我县共谋划储备入库产业帮扶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283,000,000元。全县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57,829,200元,实施产业项目34个,共有278个主体带动25266户农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双绑”覆盖率达100%。二是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力度,2022年安排衔接资金1,760,000元,开展技能培训1100人,开展引导性培训2200人。安排衔接资金9,500,000元,继续落实2151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三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提高群众土地流转收入,依法依规分红,按照“3∶6∶1”比例对2020年以来滚存的28,002,700元村集体经济光伏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四是增加转移性收入。开展农民人均纯收入核算培训,坚持应统尽统,确保19项转移性收入纳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五是减少合规自付刚性支出,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脱贫学生资助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3.扎实推动项目规划建设。一是高质量编制《武定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共计编制项目2279个,计划总投资2,956,289,900元。二是扎实有序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全县2022年使用衔接资金286,715,200元,实施衔接资金项目120个,项目开工120个,开工率100%,资金已经拨付236,396,700元,资金拨付率达82.45%。三是东西部协作建设项目。2022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共59,600,000元,实施项目共48个,目前市级50,000,000元项目9个,已完工3个,资金拨付46,785,000元,拨付率93.57%,区级120万项目2个,完工1个,资金拨付1,100,000元,拨付率91.6%,镇村结对8,400,000元37个项目,完工30个,资金拨付6,186,700元,拨付率73.7%,总资金拨付54,071,700元,总拨付率90.7%。

  4.稳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全年新增发放贷款3239户154,450,900元,支付贴息资金10,254,000元,现存量贷款362,906,900元。

 5.突出重点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乡村建设“个十百”示范创建,协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上报1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7个精品示范村、24个美丽村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计划财务和人事股行业扶贫和项目管理股产业金融股统计监测和督查考评股社会外资和革命老区股劳务输出股扶贫安居股项目规划设计室扶贫融资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8,115,159.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2,359.47元,占总收入的97.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2,800元,占总收入的2.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850,194.06元,下降56.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232,994.06元,下降81.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82,8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财政减少拨入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资金相关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85,234.65元。其中:基本支出6,023,648.37元,占总支出的32.76%;项目支出12,361,586.28元,占总支出的67.2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519,034.02元,下降56.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5,467.14元,增长20.52%;项目支出减少24,544,501.16元,下降66.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财政减少拨入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资金相关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3,648.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23,386.61元,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261.76元,占基本支出的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61,586.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80,917.28元,主要用于部门推进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相关费用支出;二是雨露计划项目支出2,18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秋季学期就读职业院校的1038名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兑付;三是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7,953,511.1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脱贫户用于发展生产的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四是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支出1,760,000元,主要是用于武定县11个乡镇辖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支出(技能培训1100人,引导性培训2200人);五是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费支出287,157.9元,主要用于年度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金监管等与相关管理相关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9,51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上年相比减少23,553,906.37元,下降56.66%。主要原因2021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财政减少拨入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资金相关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9,68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62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567,27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和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7,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改革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支出决算为7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支出决算为7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426元,增长1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元,下降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26元,增长38.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以及各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任务相关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261.76元,比上年减少84,461.62元,下降17.4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差旅费和劳务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5,335,187.42元,其中,流动资产3,640,212.42元,固定资产原值1,694,9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521.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1111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09221149298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