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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狮山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讨论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小城镇及乡村道路建设,负责国土、村镇规划、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人畜饮水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7.负责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9.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维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0.加强狮山镇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1.执行镇党委的决定、镇党代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狮山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继续大抓产业发展、大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全力实施“3815”战略,在建设“昆攀后花园·绿美卫星城”中彰显狮山作为,在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中勇当先锋、在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中走在前列、在打造“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中争先进位、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树立标杆,在推进绿色发展强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县、全域旅游强县、文化高质量发展强县建设中贡献狮山力量,在全力打造奋进武定、开放武定、法治武定、绿美武定、幸福武定中跑出狮山“加速度”,推动全镇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衔接,着力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坚持“三农”优先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巩固提升,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一平台三机制”,持续开展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稳粮保收,聚力农业高质高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聚焦粮食安全,扛稳“稳粮保收”责任。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做强“一大一小”肉牛、肉鸡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品质。城乡融合,推动农村全面进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长江经济带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力争创省级“一村一风貌、一村一景致、一村一韵味”示范乡镇。
2.项目支撑,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优势。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鲜明导向。抓紧项目进度。
3.产业转型,着力构建高质量产业体系。坚持不懈打基础利长远,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确保粮食安全,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加快发展文旅产业。
4.建管并重,着力推进高质量城乡融合。以精细化建设和智慧化管理为抓手,持续提升城镇功能品质,让家园更加宜居靓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5.标本兼治,着力加强高质量生态保护。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厚植绿色发展优势。深入抓好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坚决全面彻底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严格“三线一单”管控,调整优化产业、能源、土地和交通运输结构。
6.增进福祉,着力提高高质量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顺应美好生活期待,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突出抓好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就业结构更加合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
7.综合治理,着力维护高质量稳定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始终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 狮山镇党委
2. 狮山镇政府
3. 狮山镇人大
4. 狮山镇财政所
5. 狮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 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 狮山镇水务服务中心
8. 狮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 狮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狮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狮山镇党委
2.狮山镇政府
3.狮山镇人大
4.狮山镇财政所
5.狮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6.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兽医站)
7.狮山镇水务服务中心
8.狮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狮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狮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11.狮山镇民政所
12.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农技中心)
13.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农经站)
14.狮山镇妇女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4,058,28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57,475.48元,占总收入的82.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300,807.83元,占总收入的17.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227,879.52元,下降2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287,961.35元,下降22.4%;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2,939,918.17元,下降47.5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0,555,033.48元。其中:基本支出30,726,999.16元,占总支出的20.41%;项目支出119,828,034.32元,占总支出的79.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040,648.2元,下降1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07,999元,增长10.06%;项目支出减少30,848,647.2元,下降20.47%;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产业发展资金较上年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26,999.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64,253.24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2,745.92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828,034.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9973874.41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854159.81。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96,548.84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专项业务支出,其中:
20101.人大事务207,639.66元,主要用于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02.政协事务2,06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乡镇工作经费。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421,601.18元,主要用于本乡镇政府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11.纪检监察事务5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经费支出。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248.00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党委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206.科学技术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6,777.22元,主要用于武定县狮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民政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村委会(社区)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210.卫生健康支出316,334元,主要用于本乡镇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211.节能环保支出11,647,784.00元,主要用于菜园河、乌龙河等水体污染防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森林管护、退耕还林换草补助等支出。
6.212.城乡社区支出1,46,081.15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城建规划管理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7.213.农林水支出77,235,191.11元,主要用于武定县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武定县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兽医站)、武定县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经站)、狮山镇林草中心、狮山镇水务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8.214.交通运输支出415,927.00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9.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391.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10.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11.229.其他支出754,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77,096.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71%。与上年相比减少36,947,357.05元,下降24.73%,主要原因分析产业发展资金较上年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99,9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8%。主要用于镇人大、政府、党委、财政所等一般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
20101.人大事务486,530.44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代表工作。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143,023.79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06.财政事务992,327.67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
20111.纪检监察事务5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0129.群众团体事务149,055.46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行政运行支出。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878,985.14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4,31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70,51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统筹外部分、抚恤金、60年代精减人员、村委会退养人员、原老大队干部生活补助、敬老院工资及五险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98,529.51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80,061.3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7.就业补助48,000.00元,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0808.抚恤82,950.0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810.社会福利190,1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
20825.其他生活救助870,876.37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2,75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647,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
21103.污染防治9,670,000.00元,主要用于菜园河、乌龙河等水体污染防治。
21104.自然生态保护1,338,064.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
21105.天然林保护28,8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森林管护支出。
21106.退耕还林还草610,92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换草补助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86,81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
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844,938.13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1,8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6,488,58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武定县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武定县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兽医站)、武定县狮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经站)、狮山镇林草中心、狮山镇水务中心机构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病虫害控制、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林水支出和抗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专项经费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
21301.农业农村6,069,444.19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21302.林业和草原2,660,444.47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21303.水利1,857,821.35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抗旱支出。
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59,168,435.2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1307.农村综合改革6,732,367.5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74.61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5,9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7,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063.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5,966.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96.8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96.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063.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966.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96.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照各级工作要求,加大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执法力度大大,林业执法用车车辆维护费、车辆加油费逐步变多。政府工作越加求真务实,加大对社区、村委会、站所等的评价、检查力度,车车辆维护费、车辆加油费逐步变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9,628.95元,下降6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5,711.5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4,504.22元,下降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413.23元,下降39.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狮山镇林草中心执法用车和狮山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接待人次2295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单位的考核评价、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公务接待163批次,接待人次1989人。异地同级单位到单位的交流研讨等安排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306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050.13元,比上年减少327,483.2元,下降27.42%,主要原因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部门资产总额70,515,6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41,004,300.00元,固定资产29,154,4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6,9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0,1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55,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55.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555.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555.0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