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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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08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烟处〔2023〕第082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29MAC5JRDQ6A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武烟处〔2023〕第082号
违法事实 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经营者:李凤琼)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一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楚雄州武定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经营者:李凤琼)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350.00元6%罚款,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壹元整(¥:81.00元)。涉案卷烟返还当事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5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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