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29MAC5JRDQ6A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武烟处〔2023〕第082号 |
违法事实 | 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经营者:李凤琼)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一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楚雄州武定县烟草专卖局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武定县东坡乡富涵商店(经营者:李凤琼)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350.00元6%罚款,计人民币大写捌拾壹元整(¥:81.00元)。涉案卷烟返还当事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25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