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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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08003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要求,2023年9月,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了《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6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

6月3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对文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县市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8月22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0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要求,在《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遵循国家、省、州许可事项清单的调整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武定县实际,制定了《武定县行政许可事情清单(2023年版)》。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情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责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承接“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部分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实施;承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部分事权受州林草局委托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 ,将州林草局主管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修改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并从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删除。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 ,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实施机关由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调整为州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公安局不再实施,将事项从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删除;“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实施机关由县行政审批局调整为县人民政府(由行政审批局承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的实施机关由州应急局调整为县应急局;“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县行政审批局调整为县侨办;“燃气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从省级层面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燃气管理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再实施,将事项从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删除。

(五)根据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调整为县发展改革局(人防办)。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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