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镇低收入(廉租住房)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城镇低保)。
3.在武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西门、中马、南街、北街、香水、东岳、旧城社区)的非农户口且连续居住5年以上。
4.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