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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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3124 公文目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城镇低收入(廉租住房)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城镇低保)。

3.在武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西门、中马、南街、北街、香水、东岳、旧城社区)的非农户口且连续居住5年以上。

4.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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