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通报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四)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依法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
(六)协调解决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