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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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4034 公文目录: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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