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宅基地位于村庄规划区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满18周岁已独立成户且无宅基地的;2.原宅基地不符合规划或者确需易地新建房屋的;3.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等公共利益占用宅基地,需要重新调整的;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重新调整的;5.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