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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4065 公文目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想要复学,有什么优待?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想要复学,有什么优待?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货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此外,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3.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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