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的规定,禁止在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自然公园中属于禁止开发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内的林地开展林下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