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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1025 公文目录: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公民提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提供那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公民提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提供那些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

(二)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五)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六)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

(七)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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