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3〕121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省级补助资金333.20万元,科目列入2023年“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分别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为:“31005.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二、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