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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9009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3〕138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23万元,收入列2023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此款列入2023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项目备案表经州级初审、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备案后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对照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三、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