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22010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卫复〔2023〕15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4日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凤仪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给予一线医护人员奖励”的提案,已交办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与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公立医院职能定位和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相适应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促进我县医疗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财政局、武定县卫生健康局3家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16号)。2022年已经核定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

二、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提升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一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人员临性工作补助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二是为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相关待遇,州委、州政府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核增不纳入工资总量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按照每月2000元/人的标准,向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先发放2个月的一次性工作补助。三是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转发关于完善医务人员有关临时工作补助政策文件的通知》(楚财社〔2023〕56号)要求,对过渡期内(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我县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已全部发放,切实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实行评优表彰措施,提升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为培树新时代医疗卫生工作先进典型,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精神,积极开展评优表彰,提升医务人员职来荣誉感。2022年,马自聪同志荣获“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经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杨会芬同志获“云南健康卫士”称号;经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闫浩同志获“楚雄州第十三批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陈洁茹同志荣获“楚雄州疫情防控担当作为先进个人”;经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批准,张青翠等5名人员获“楚雄州优秀医疗卫生人员”称号;经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批准,刘斌同志获“楚雄州卫生健康系统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中共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对全县128名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其中“优秀护士”39名、“优秀护士长”25名、“优秀医师”34名、“优秀医务工作者”30名。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恳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慧梅 0878-8711104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