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政规〔2023〕1号),废止了《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函〔2015〕1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两个文件,经县人民政府清理,决定废止《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文件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42号)。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政规〔2023〕1号)
2.州纪委监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政务服务局关于废止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制度文件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23〕1号)
3.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文件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42号)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