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武定林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法守法普法工作
1.加强法制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林草法律法规等学习列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集中“大学习”活动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大学习”活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
治教育培训,通过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将学习所得认真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中。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林草政策法规等专题学习41次。
2.落实好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日、湿地日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信群、短信、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法治林、依法兴林营造了良好氛围。共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悬挂粘贴标语268条,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林草普法8期,在县城、11个乡镇、保护区、国有林场的主要入口、人口密集区等显著位置设置了宣传牌150块。深入村组广泛宣传依法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涉林违法案例和“922”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以案说法,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和震慑力度,做到了处罚与宣传并进,达到了“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执法工作
1.健全完善执法清单。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完成5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6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7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稳妥推进清单实施,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了清单内容,运用配套监管措施做好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工作,提高其守法意识。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结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随抽查检查10次,其中,配合其他单位开展联合抽查2次,开展本部门抽查8次,检查企业、个体户10户,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检查对象等均在相应监管平台上公示。以案卷评查的方式检查各乡镇林草中心在执法主体、事实依据、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程序以及“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分析全县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改与完善,提升全县林草执法水平,以评查促公正、促规范、促优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按照《云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加大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以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为契机,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林草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将33项赋权事项涉及的林草法律法规、具体办理流程等充分准备课件并进行培训,确保赋权事项顺利交接、无缝衔接、平稳过渡,乡镇能“接得住、办得了、办得好”。
4.严格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等行为,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23年共查处林草违法行政案件139起,收缴罚款96.72万元。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71起,毁坏林地案件17起,滥伐林木案件21起,盗伐林木案件4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件24起,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规案件1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调查等方面开展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增强了行政执法刚性,推动了高效率执法,严厉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全年依法依规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3宗,面积488.385亩,缴纳植被恢复费488.0743万元;上报审批临时占用林地5宗,面积401.541亩,按照规定未收缴植被恢复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涉及林草部门的12项许可事项认真进行梳理和修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文件,由专业律师、法治机构为局机关、局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及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本年度,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5次,审查各类合同3份,反馈法律咨询8次,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普法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有差距,学习不够,法治理论素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提高。二是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草法律法规上,普遍存在形式单一、受众不广的问题,导致林草普法宣传收效不佳,全民造林、护林、兴林和生态保护意识较弱。
(二)林草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森林公安转隶后,林草行政执法力量大幅削弱。我县山区面积较大、村组分散,基层林草中心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管理难,执法力量薄弱,工作人员虽然持有执法证,但整体年龄老化,执法水平不高,独立开展林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我县虽设置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牌子),但现有执法人员结构不合理,且大队长由分管副局长兼任,目前行政执法全部依赖于专业技术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编制人员短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强化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利用干部职工会、执法培训会等学习形式,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林草政策法规等专题学习。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知识水平。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县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模式进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宣传报道,比如抖音、短视频等方式,调动群众了解林业知识积极性,增强全社会林业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全民依法育林护林兴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优化和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多渠道引进林业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充实执法大队力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林业行政执法办案效能。定期开展集中式林业执法业务培训,每次为林业执法人员提供3-5天的集中式培训,提高基层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林草资源管理
强化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完善考核办法,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网络;强化林地、林木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和检疫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16日